农村承包
永久期限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永久期限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承包者是本村的一名农民,承包合同的内容概括为:“为了开发性生产,接上级指示,在上级的领导和指导下,我队发展开挖鱼塘,由生产队规划,经乡批准,可以开挖;开发性新挖鱼塘合同由86年1月起实施;根据生产队农田每亩粮食征购标准,按水稻田包产给回补助或收费;开挖鱼塘面积超过包干田作专业户,专业户可将本户包干田面积交回生产队处理,承包开发要负担开挖面积的全部征购超粮任务;如上头政策动,以及特殊情况,需归回生产队,则由生产队补回开挖鱼塘款给开发人,补偿办法按开挖年计,五年前每亩水面补400元,五年后每亩水面补300元;如责任制不变,永远为开发人所有,并有后代、亲友继承权;承包开发,必须接受养鱼技术指导,真心实意养好鱼塘;合同签订日期:1985年8月2日。”
请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ongh……(广东)
提问时间:2010-01-24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