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2008/4/15去上班的 合格过了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做采购方面的工作 公司是江苏张家港人开的私人企业,在苏州。最近公司没什么生意 正好老板有意转行做餐饮 我朋友就被派去做仓库管帐了 老板说哪里忙去哪里上班。我朋友也没什么。这样合法吗? 另外就是 合同签的是五天八小时制的 他们公司强制要求上六天班 也不说可以调休。这样一定是不合法 是吗? 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因为 上周日(1/11)没去餐厅上班 老板说你事情没做好 叫我过去 我说事情已经交接给同事了,就不过去了。再今天去上班 经理就叫我离职 !!! 应该自己提出去办理辞职手续吗?如果公司要让我离职 是不是应该请他赔偿呢?请高手帮忙解答 另外就是 周六加班 没给工资没给调休(休假)的 可以请他补发这个工资吗?还有元旦也没放假 也可以让他发工资吗? 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 是不是不合法呢? 非常感谢!
我是06年十一月三十号进的厂`公司十一月2号的时候发了一个什么所谓的通知不说公司不需要再跟我续签我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跟我说任何理由` 我的职位是一个技术员`工资标准是以月薪来算的,在进厂的两年里我只在今年的6.7.8月份拿了三个月的加班费`以前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我们都是无偿的加班,现在公司里没有任何的理由就
请问:我2001年毕业时与某银行签了5年合同,当时规定未满5年不得离职,否则要赔偿5万给单位,如果不赔就扣留我们的档案,我03年已离职,现在想调回自己的档案,我听说现在新劳动法有规定可以不作补偿,单位也不能扣留我们的档案了,请各位指点,劳动法哪条有这个规定?我能否不赔偿的情况下找银行要回我的档案?谢谢! (PS
我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想再续了,我签订的合同是2008年3月18日到2009年3月19日,它是2月18日以前通知的我。请问公司是不是该给我一定的补偿
我是2007年3月入职实习没有签订合同,2007年9月转正正式签订合同,2008年10月份我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但是09年4月16日,公司毫无理由要和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我没有犯什么重大错误,他们根本讲不出理由,还拿经济危机搪塞,但本公司目前还在招人,绝对不可能是经济性裁员,请问律师,如果他们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
因公司搬迁合同转移到深圳市内,2009年4月30日劳动和同终止日。按(法律)合同约定如个人不同意续约者 须在本月30日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将给于个人经济补偿。 咨询事项 1、因为公司4月之前没有提出4月30日终止公司所有合同,当时3月份下旬我就交了辞职单(辞工到期日2009年5月28日) 请问按合同解除日来算,离辞
我们属于劳务外包型,在外包公司A签有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派遣到B公司工作,现在我们所派遣的B公司与另一家C公司合并,外包公司A就以B与C公司合并为由,要求我们把原合交回(原合同到今年12月份),补签一份到今年5月底的合同,然后说5月之后将签到新的外包公司(现在新的外包公司是什么名字,情况怎么样我们也不清楚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已经10多年,然后有伤残,公司破产赔偿金已经按照规定,给予签订合同补偿7万元(10天内可以拿到钱),但是在公司期间因为特殊原因需用每月需要扣除工资300元,分十年扣完,一共约3万元。这样子的话会不会给我从7万元里扣除3万元 扣除工资是因为当时仓库里的货物缺少最后查不出原因,我负责这里的,所有就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于2006年4月份入职,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2010年8月份公司提出研发部门合并到业务部,研发部门裁员三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0天后离厂,预计三天内会对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请问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