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三月初受的工伤,当时头部与眼角部都有缝针,右脚踝受轻微粉碎性骨折,已做内固定手术。8月9号已返回单位上班,但脚内的钢板并未取出。 在我工伤疗养期间,单位只给了我880的基本工资,我的底薪是680,单位说有200是绩效奖。在那期间,单位偶尔会发一些奖金之类的,但我要么没有,要么都比同事少..今天又发了100元的奖金,我还是没有,去问了人事,她的回答是:这次奖金的发放范围是6月31号之前到岗,现在仍在岗的员工,因为那三个月的时间我并没有在岗,所以我没有。并且之后即将发的高温补贴也得按这样来扣除,请问单位现在侵犯了我的劳动合法权义了吗?我应该怎么去讨回我应得的部分?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吗?补充一下,我是公司的第三方派遣员工,如果我要找应该是找公司呢?还是现在工作的单位? 还有个问题,我的工伤认定现在已经下来了,但还未去做伤残鉴定,请问我是现在去做比较好呢?还是等以后取完钢板,恢复好了再去做?两者之间有什么大的区别吗?刚才了解到,以后的赔偿问题跟户口有关,我的户口是2004年办的农转非户口,那我现在是属于城镇户口吗?以后的赔偿又应该按什么户口来办理?因为之前公司交的保险是按我的农村户口来交的。 如果我想离开公司,是不是要等到医疗结束以后才可以递交辞职信?现在离开对我的损失大吗?
我是08年8月25日入职我现在的公司,前些天老板找我谈话意思是想让我自动请辞,当初进公司后只签过一个月的试用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综合保险等。之前不知道他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也没有保留工资条、考勤卡等相关凭证,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没有这些凭证我如何证明自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并防止老板否
我代理了一个品牌的电动车,交了5000元的加盟费,说是销售80辆反5000元装修费,销售160辆再反5000元,但我卖了40辆发现车子故障率太高,质量太差,40辆车不出4个月有30辆发生了不同的故障,我就停至了销售,我还挤压14辆车。 1.车贷电池坏了 5组,给客户换过,客户可以作证。 2.充电器坏了5个,我保留着。 3.车座坐簧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一起买了一个房子,但房子写他的名字,我们还没有结婚,父母怕我吃亏,想让我把钱拿回来,我想问一下,我怎么做能让我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一个男人在两年前自称已离婚并和我交往两年,两年后她的妻子打电话给我,我知道这事后非常气愤,也如实的告诉他妻子她老公这两年的欺骗,并表态告诉她妻子我不再于她老公联系,她老公也承认了此事的存在并也保证不跟我联络,可是他妻子认为错误在于我,天天打电话骚扰发短信骂人威胁,天天威胁我要跟我见面,我无法正常工作
左脚的小指由于上班时间工作被压碎导致拒掉小拇指算残吗,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啊!
是这样的,由于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机器压到了左脚的小第五个小指骨头压碎,到医院医生说要感染需要截肢,就把他剪掉了3分之2,,但是事后我们找老板,老板说已经报到了保险公司,然我们等,5几个月过后钱汇过来了,就只有药费,然后我们问老板,老板说保险公司说脚评不上残,请问脚不算吗?也是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啊!在问老板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是6月30号,但公司并没和我续签合同,也没任何商议及通知,还让我继续工作... 我认为公司是想不签订合同之后,随时随地可以解聘我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只是现在因为我一直表现不错而暂时找不出理由解聘我而已。 像出现这样的状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谢谢律师们的指导!!!
我是一名学生,有一名警察和我爸爸商谈饭店的是。后来警察出去了,但是他把照相机忘在店里了他让我去帮他拿,我帮他那时他让我快点我快乐但是他还说,我就气得说为什么你自己不去拿他就骂我。我们就争吵起来了,他要检查我的身份证我爸就把他的给了他,他说这是我们给的我可以把它烧毁折断。我应该怎么用法律保护我自己去告
你好。我爸爸(绍兴诸暨人)05年在绍兴诸暨出车祸遇难。诸暨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山东人)赔付13W左右。对方在赔付了5W左右以后,人就跑了。找也找不到。现在据朋友透露他人现在在浙江宁波.因为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之前也是这样的情况,我们通知法院,但是法院过去说没找到人),这次我想自己找几个人去把他抓起来带到绍兴法
今年2月份刚过户的二手房,整个小区都属于开发商装修。最近发现屋顶又有漏水。说又,是因为当初 在购买时,就发现该处有水印,当时即要求原业主予以维修,因为当时尚在开发商的保修期内,所以原业主 ,向物业进行了报修,但是因为当时水印是干的。负责维修的装修公司,仅仅用墙面涂料将水印覆盖了事。 我曾多次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