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希望法律方面的专业人事能帮我解答一下困惑: 事件:夫妻双方离婚,途径通过法律判决离婚,孩子1个,判给男方,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用300元。 我的问题是: 1、法律解除了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否随同也否认了孩子和父母的关系?2、是不是说,孩子判给男方了,孩子就不是女方的孩子了?女方就不再负有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 未满十八岁就结婚 现在已经十年 有一个女儿 结婚不到一年丈夫因工伤至三级残废 导致性格孤僻 怪异 总是怀疑妻子有外遇 四年前妻子由于实在承受不了而向对方提出离婚 对方却一直以死相威胁 软拖硬抗 无奈之下 妻子选择逃避 离开 现在妻子有了新的家庭 和孩子(未领取结婚证)中途也不停的提出
我和她同居9年但是在一起只有3年多,2002年生了个儿子后她出国,2005回来了但是感情不怎么样了,常常由于小事吵架。现在我想和她分了。起诉书怎么写啊?基本的协商是行不通了,考虑到孩子9岁了不想和她吵,我一直默默的忍着她在外面的绯闻,我等了她6年我看她是回不了头了,现在想找个解脱,,
我们身边有几对夫妇,早年没登记结婚,已属事实婚姻。现因夫妻关系出现破裂,女方无法忍受(外遇,暴力),要求去补办结婚证男方不同意;要分开过另各自成家他也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女方该如何解除此段婚姻关系?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呢?能否直接离开男方另找人嫁了重新组成一个家庭?这样是否又算重婚?谢谢各位律
我与男方同居两年了.还有了一个孩子.因生活上一些问题经常发生矛盾.就坐月子时.因为我说了些琐事说要回家,他不准而且还拿刀威胁我.还有去年我把几千块钱弄不见了,之后他没有给过钱我.两个就月前,因为一场吵架,我带着孩子离开了,因为身上没有钱,就把家里的金器带走了.事后,他三番两次带人去我父母家闹.还拿刀恐吓威胁我家人.
我们95年认识后就一起生活;但没办结婚证;97年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俩人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但男方不愿解除;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现在要解除同居关系要开具证明材料
我们是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现在要解除同居关系要开具证明材料吗 有孩子,一男孩一女孩俩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