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我做假账,6月27号提出离职,6月底合同到期,为正式完成交接手续,但已把相关文件及其收据,发票都已经转交至财务主管,财务主管以接受,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签字认可及其其他。老板说要通缉我,财务上的交接手续没办完,要求我7月10号离职,我该怎么处理。在线等待,请各位专家给予帮助。
我是06年10月--07年7月份签的“合同工”合同,接着在 07年7月份--09年7月签了为期两年的“正式员工”的合同。 1 现在公司要中止合同,前提是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应该算公司违约吧。 我的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会怎么赔付。涉及到新旧劳动法交接实施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算清楚。是不是应该有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需要新
我于2002年11月22日起进入A公司工作,至今工作6年,公司提供五险一金,与公司的合同是两年一签,到今年2008年11月22日,我的合同已经到期。在9月20日时我已和部门主管进行了口头沟通,表达了我在合同到期后将不在续签的想法,部门主管当时表示理解但希望我能坚持到春节后在离开,我口头表示可以考虑。10月20日时公司安排合
7月1号是我租房的合同到期时间,6月29号的时候就给中介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交接,30号也打了,今天7月1号也和他们说了,他们每天都说来,但天天都没来。今天早上给他们打过电话,然后现在又给再打了电话,现在他们又说过不来,明天早上过来。我和中介的合同上写着,若房屋到期后的5天内,租方者不过去他们公司退押金,将不再退
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留下继续交接工作,合同期以外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是双倍的吗?
我2011.6.27合同期到了,之前因一些原因我没有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以交接工作为由,要我留下来交接工作,工作没有交接完就不给我签离职单,意味着我将拿不到工资和离职证明,在没有合同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是两倍的工资吗?,谢谢。 我刚进公司的第一年2004.6.28-2005.6.28,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补
房屋合同到期,签订的是三方合同(房东租房给中介,我们再从中介手里转租)。 现在合同到期,我们也已和中介交接完毕。但中介那边现在说是房东不再续租他们,要和房东办完交接才能给我们办理退押金手续,想知道这点是否合理?
现在合同到期了,我提出离职,可是公司却不招人给我交接工作,如果我在不担心个个名誉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不交接工作而直接走人?这样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而且我们合同有规定,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租房合同到期房客不交接还强行要求续租还欠着3个月的租金也不付该怎么处理?
2010年12月10与租客签了租房合同为期一年,租金每月1100元,可是到了2011年6月8日该交纳房租金时竟然要求减少租金,只付每月1000元,到了9月10日开始又一交租金了,算下来有三个月没有交租金,现在房子也要到期了,她竟然只发个信息讲房子还要继续租,我没有同意,可是我想知道在2011年12月10我可能把房门撬开强行收回自己
转租违约,违约后未入住,剩余租金足抵违约金,合同到期未办理交接,是否有后患?
我租一房,由于某种原因转租他人,中介获知后私自赶走承租者并更换门锁,在未通知我且未与解约的前提下又租给他人,我剩余一个半月的房租和一个月押金一律未退。合同上明确,我转租违约续交2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这样算来,中介应找我半月房租,鉴于中介非常蛮横无理,我未与之交涉解决。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是否到期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