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领导说:在过几天街道办的人要下来检查工作,让我们这几天每天加班一个小时,不来者扣30块钱... 对于这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参加的"义务劳动"是否合理?
公司总让义务劳动,又没加班费,而且不参加还要罚钱,这样做合法吗? 一个公司都有专门打扫卫生的,我们公司就把打扫卫生的人省掉啦,下班以后就让我们义务劳动,不干还要罚钱。 要声明的是,我们是化工企业,卫生不是扫办公室而是打扫公司卫生。一点就算啦,每天最少都是一个多小时的活。又脏又累。
是必须参加,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如不参加,3次以上就取消低保护的最低生活保障,请问这合法吗,如合法,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于2006年4月份入职,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2010年8月份公司提出研发部门合并到业务部,研发部门裁员三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0天后离厂,预计三天内会对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请问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你好!我是一名销售人员,去年在一个老乡的介绍下来成都在老乡朋友与另一个人合伙开的公司里学做销售,由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买保险,今年春节后两个老板一直未通知我继续回去上班,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一个说在西藏没回来,要等段时间,一个说他们两个要散伙了,喊我跟她另去一家公司,我考虑后所以直接换了一
我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工作两年准备辞职,可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是“乙方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应当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五倍。”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提出辞职公司要求赔偿我能如何处理?
本人供职于一家日资企业,三年前曾以技能实习身份前往日本总公司工作。(说是去那边研修,但其实就是去工作,而且强度很大,每个月须加班100小时以上)。出国前曾与公司签定合同,并加上附加条款。具体是工作三年回国后必须在原公司工作5年。如有中途辞职的话,须付违约金5万,工作一年后,支付4万,以此类推。现在我回来工
公司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培育新员工,特别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工作岗位,可是每次都有刚培训完就离职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个培训协议,最好是签个固定期限,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