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3年多了,一直没买社保,于2013年5月28日双方因琐事闹翻了,公司在律师的指导下于6月1日买了社保(我去社保那里打印出来竟然发现6月份开始买了社保),没拖欠我工资,签了合同的,请问有经济补偿金吗?
6月份买的是工伤,医疗,但是没买养老保险啊
今年10月份公司想把我裁掉,经协商后,让我算自动离职,然后补偿给我两个月工资(我2007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2008年9月又和公司续签,签订合同为二年).我问的问题有两个: 1.这两个月的工资是否应包括单位为我缴纳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 2.这两个月的工资是一次发放给我吗,是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给买社保,上班近两年,被辞退时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社保部分怎么办?
我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公司上班,老板提前30天(2009年10月31日)口头通知我要我2009年11月30日走人,我是2007年12月13日来这家工厂上班的,快两年了,刚刚来时有签合同要给我买社保的,但是一直没买,社保部分我可以要求补偿吗?后来政府要求要有合同有签过一次,内容基本上合劳动法条例上的是一样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计算
我07年进公司工作,公司到2010年8月都没有给我买社保,如果补缴社保肯定是不化算的,我能不能直接让公司给我经济补偿?
我是07年9月签的3年合同,公司给上的5险1金,到10年9月合同就要到期了,我做的是化妆品销售行业,保底工资是固定的,公司的奖金制度是按照店里的销售任务拿提成(是均提),在09年5月之前平均工资还能拿到3000以上,但是之后的平均工资也就在2300左右了(每月的工资条我都留下来了),虽然保底没变,但是现在挣的越来越少了.我合同10年9
我是深圳市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一直在东莞,从2004年11月份入职的,最近跟公司签的劳动同合是从2008年7月14日开始,2010年7月13日到期,至今公司还没跟我续签合同,9月16日公司置布东莞的这个组撤消(转给别的公司),给我3个选择,1、调回深圳;2、留在常平,转到新接管的公司;3、公司不管了,自己走人;(注明:
试用期内单位称与要求有差距但未证明劳者不符录用条件可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仅提前3天口头通知)补偿标准是多少?另单位称合同拿到总部盖章,未给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2008年10月份我在广州某私企做工,甲方与我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可是,2010年5月份实施了最新劳动合同、甲方就要求我再续签劳动合同;我就认为我原先签的合同还没到期,再说甲方又没有按最新劳动法来广州工资最低标准实施,反而没提高工资工作待遇最低标准,而且还低,所以我就没签。但是,现在我的合同满了,我不想做了。我
我和公司签定了三年合同,2010年12月底到期,但因我2010年3月生病就没有上班了。现在公司通知我12月合同到期就不再续签了,要我回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请问我能领到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我有事须请事假5天,但领导不同意,就旷工了5天,公司现在将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拿到失业金与经济补偿金吗?我所在公司为日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