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大连瓦房店人,在1975年参加工作为临时工,1978年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1981年工厂单方面解除了合同。一直到2013年没有给过任何经济赔偿(工厂现已经倒闭)。在2013年经大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9级伤残。请问我能否得到赔偿?能得到怎样的赔偿?能否要求开工资?
我的一个表哥专收废铁,一般去收铁时都叫几个临时工(就是没有合同,在外面可以随时叫的那种临时工),今天去收铁时,其中有一个不小心在搬铁时从车上摔下来,两只脚都骨折,我想了解一下,像这种"工伤"应该怎样赔偿?谢谢您! 假如全部医疗费用是10000元,是不是我表哥得全付?谢谢
我公司有一名临时工于8月初,因个人违返操作割伤手指。事发后,公司为他进行了及时救治(现已基本全愈,但不能完全弯曲),并为其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工资等7000多元,现对方去作伤殘鉴定(估计最多10级,或评不上),由于该员工平时表现就不太好,我们也协商一次性赔付,了结此事,并不让其回公司上班。请问我公司还要
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62岁,农民,在本地一家单位做临时工一年工资1200元,今年2月28日,工作时被厂里铲车撞倒,车轮碾过双脚,单位当时就将父亲送往医院治疗,双腿五处骨折,有的是粉碎性的,腿内固定了两处钢板,单位已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另外支付了1000元营养费。现在治疗结束,准备
我们单位每年4-11月会聘请几名56、55岁左右的绿化临时工,主要都是单位附近村庄的村民,负责单位绿植修剪、树木修枝等工作,因为去年有个员工修枝时摔伤,讹上单位赔偿很多,现在为了规避这种情况,应该签订什么合同条款合适,不违法呢,另外我们单位现在为临时工购买了团队意外责任险,并且工资中也给了要求员工参加北京农
事情经过:本人在市区经营摄像工作,与县里影楼临时签定协议,定25名婚礼摄像师于某日去县里摄像全天,其中一名摄像师于当天晚上拍摄完毕后,从新郎家出门几十米处摔跤,造成膝盖处2处骨裂,当时打电话给我,我便安排人员送到当地医院,拍片后由于设备不行,我便打车去县里,与影楼老板将摄像师送往市里医院,当时在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