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一直以来没有和公司签老动合同如果工作了大概半年万一怀孕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么,公司有给员工交社保的,
我今年二十三,怀孕了,原本打算在六月份结婚的,可是现在的公司要求我离开我原在的工作岗位,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我受劳动合同保护吗? 那怎样的保护法?可以告诉我一下吗?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我是去年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当时招聘时我慌称已经生育过(其实我没有生育,公司流露出要招已婚已育的,所以我才这样说的),现在我怀孕了,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可以吗? 如果公司坚持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将如何维权?
本人于09年11月11号进入公司,按规定转正后原来1500元扣除500作为押金,辞职后退回500元。可是,本人在10年10月已经辞工到期,10月18号拿到上个月的工资,500元说是下个月退回。最近联系又说不满两年,押金500不可退回。考虑到并没有签合同,所以请问如此情况该怎样解决呢?
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如果公司不续签,女职工怀孕了有没有双倍赔偿的?
我在一家公司已工作了7年(从04年到10年),在05年时有一个车间转产后,职工都按劳动法拿到了满一年拿一个月,半年拿半个月的工资,但我们管理层只拿了三四百块钱一年的叫什么费也不知道,当时稀里糊涂的拿了!现在由于整个公司领导的问题,可能要全部卖掉,我的劳动合同期快到了是10年12月20日,公司肯定不会和我续签,所以问一下按照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怀孕10周的时候,有先兆流产,休息2周,到12周满,回公司上班。可能因为在家躺了两周,身体有点虚弱,重返岗位第一天晚上就发烧了,又休息了两天,目前没问题了,打算上班,前后总共休息了2周加上2天。公司想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人事说,如果我一年内累计休息30天,就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外企的当地办事处,从事文员工作。现在怀孕8个月。合同到2010-12-29到期,近期公司告之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由于是三期内,将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公司给三个月的底薪的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