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继承丈夫的房产,重新办 新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如果出售?税收问题?
十年前我们1家3口从农村进城,父母买了一套2手房,当时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房产证为父亲.母亲.我各占33.3%. 父亲为户主。土地使用证是父亲1人的名字。 3年前父亲去世。2年前因需要资金周转,用房屋向银行贷款。需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母亲继承了父亲名下的33.3%。新办的房产证母亲66.7%.我33.3%土地使用证是母亲1人的名字.
妻子继承丈夫的房产,新办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如果出售?税收问题?
十年前我们1家3口从农村进城,父母买了一套2手房,当时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房产证为父亲.母亲.我各占33.3%. 父亲为户主。土地使用证是父亲1人的名字。 3年前父亲去世。2年前因需要资金周转,用房屋向银行贷款。需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母亲继承了父亲名下的33.3%。新办的房产证母亲66.7%.我33.3%土地使用证是母亲1人的名字.
夫妻共同接揭购买一房产(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现要求离婚,双方均不支付银行月供房款,现银行方面起诉夫妻中的一方为被告还款(妻子,银行方面说只起诉第一债务人),请问,如果该住房被拍卖,还债后的剩余房款,丈夫一方能分割吗? 有人说:银行起诉书上的被告没有丈夫的名字,法院拍卖后丈夫就不能分割剩余房款,
房子为婚后购买,户主写的女方名字,现在育有一子,如果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房产如何分配?男方是否只能分得1/3,另外还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婚后我母亲(父母离异)首付了一套二手房,贷款10年,由我本人用工资还,女方没有出钱。过户费由我母亲出的,房产证登记的我的名字。若和女方离婚,这套房产如何分割? 注:因女方年薪2万,且不愿换工作,不管家事,不管小孩,且还住女方父母家。我年薪15万。因讨厌这样不劳而获,不知道如何保障我母亲和自己的权益。
一客户在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房屋装修,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现该客户违约不还款,我公司已向银行代偿,为维护我公司权益,决定替该客户向银行提前还款注销按揭贷款抵押并处理该房屋。 公司现有委托书一份(已公正),大致意思是全权代理委托人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代替委托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出售房产。 请问律
管道井设置在楼梯间,分户阀与水表等均在管道井内,若分户阀或水表等设施损坏,属于共用部分还是自用部分?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是界定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