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想出租房子,租期10年,最关键一点是如遇拆迁,这一条合同应该怎么写?何与租房人不发生关系,而且我不能给租房者任何补偿。我多收的房租会退还的。怎么才才合理?
老房子当时土地证的产权是我爸,老人是没有房子的,但是老人的户口是在我们家,后来动迁了。 1.动迁房协议书上只写我和爸(二人),因为拆迁协议中被拆迁人(老人的名字未写进去),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老人的子女要求继承老人的财产份额呢?他们是否有份?
我在雨花区凤翔新城购买了一套农民拆迁安置房,是雨花区政府划拨的集体土地建设的农民安置房,是小产权房,交易后办理了法院债权抵押,不知道可行不可行?请问葛律师这样有没有法律保障?谢谢!
婚后一直住我父亲名下的房子,房子是单位分给我父亲的公房。97年我父亲去世,房子改成了我的名字,由我继承,当时也没有遗嘱或书面证明房子只给我自己。2002年房子办理了个人产权,产权只登记了我一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时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谢谢。
1991年我父亲购买农村房屋一处,前有种菜用地3分,加之房子总面积合起来为5分地左右。当时总价格为:6000元,另给村里单独交了1500元,作为入户费,当时交易凭证只是写了收款额,一直到2013年初与邻居都相安无事(邻居家的房子、菜地与我家相当)。 因城市扩建,我家所在位置被规划成待征收范围,预计在未来几年会被征
我家现在住的是平房,是十几年前爸爸单位给分的,当时是说属于周转房,等有了楼房再搬,结果一住就是十几年,因为周转房不能落户口,家里三个人户口都在石景山。 这个平房的房本也属于是租赁合约 不是正规房本 爸爸身体一直不好 从大约三年前 就不再去上班了 但是工资奖金什么的都照拿 是单位领导同事知道他身体不好的照顾
我在湖南省岳阳市,我想咨询的是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问题 我爸妈离婚了,离婚协议上说三套房子都留给我和妈妈,我爸爸只拥有终身居住权,没有处置权,现在第三套房子还在用我爸爸的公积金还贷款,请问这时候可以不经过我爸爸的同意过户吗 离婚协议上说所有欠款以及贷款由我爸爸负责还清。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结婚10年了,打算买房,因为在外地所以我们出钱房产证打算写公公的名字,请问如果以后离婚的话房产应该归谁所有,如果我们和公公之间签房产协议有用吗?假如房产证写夫妻任何一方,离婚后房产又会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