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的案件现在在公告送达期间,这时我发现债务人为躲避债务给未成年孩子购一处房子,而债务的财产不能偿还所欠金额,我向法院申请保全,民庭我案件已经结了,执行局说案件还没有到那没有生效,我想问在这期间发现债务人财产如何保全,如何保护合法人的权益
被告躲起来了,法院要公告送达,因个人原因想请律师出面,我不到法院行不行?如原告非要到法院,会是在何时间?
离婚找不到人 法院同意公告送达起诉状,但是法官说就是公告了也不能胜诉
离婚找不到被告人,法院同意公告送达起诉状,但是法官说就是公告了也不能胜诉,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判不离,法院让我撤诉比较好,还说撤诉6月后可以继续起诉。要是选择公告,开庭和判决前后需要7个月时间,判决后6个月才能起诉,这样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在起诉要用一年时间,即耽误了时间还破费了2次公告费合计800元。我
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被告,请问公告送达,费用由哪边出? 被告人电话不接,居住地没人。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可以这样来理解?公告费是先由原告垫付,然后等胜诉了再由被告出。对吗?
我起诉别人(民间借贷)第一次海淀法院发传票被告拒签,第二次法院告诉我说邮局无法送达,需要公告送达,我想问传票送到被告天津老家可以吗?他父母代签了不是也算送达了吗,,公告送达需要多长时间?
我是消防监督人员,在向一名拟被处罚的当事人出具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拒绝签字。我们拟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予以送达。请问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话,程序是怎样的?如果不可以的话,有什么其他的方法?
你好!有一人欠我钱不还,现在一直找不到人,已经告到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发公告?现在我要怎么办呢?我可以直接要求法院发公告吗?胜诉后公告费是由败诉方出吗?谢谢!!! 我问过管我们这个案子的法官,可不可以发公告不想这样一直拖下去,他们说要到它老家开证明,证明找不到他这个人,才能发公告,是这样吗?
2012年2月的案件,11月一审完,12月对方又上诉,我们是受害者。案件是在一个县级法院审理的,因为其中的很多原告都是各个省市的,法院需要公告送达,回复我的到期时间为4月5日,说明公告送达在顺利进行。4月5日之后我打电话问县级法院说是所有资料已经交道中院了,过了两周,我打电话问中院,中院说县法院无法提供公告送达
我要和他离婚,结果他跑了,现在我找不到他,想要公告送达,法院要我提供他下落不明的证据,。可是派出所不给我开,法院说不提供地址就不能离婚。我难道就不能离婚了么。如果他一直不出面,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