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一套房子,因有事搬走,现朋友在那住,当初我走的时候跟房东在合同上写明叫朋友住到8月1日,现在屋内有设施损坏没有维修,房主要求收回房子,他可以收回吗 屋内设施马桶水箱已坏,漏水,合同中写明房屋在出租给我期间设施损坏又我来维修。
2006年9月与房东租其店面,合同为期三年,至2009年9月。 2008年6月房东提出加租,为保持良好关系。我方同意。房租由7000每月涨至9000每月。 今得知房东要在2009年3月要无条件收回。不知如何是好? 想知道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就算收回店面,我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2007年5月房东以5000元转让费,转让出租店面给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008年5月房东以种种借口不再续约,但继续出租店面给我。房租三月一付。 今得知A出高价出租房东现租于我的那间店面,房东有意要在我下次房租到期时无条件收回。然后转租A。 想知道,我可以不让出店面吗?即使房东收回,我可以要求索赔吗?我最初是以
本人承租临街相连的两间店面作为饭店,不同房东。一间做厨房,一间做大厅。今房东同时要求收回店面。作为大厅用的店面合同已到期,无话可说。作为厨房用的店面合同期为3年(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还未到期。我想咨询: 1、房东说他已提前2个月通知我方收回之事。法律上是否有这样的说法?是否算数? 2、双方提及赔偿事
我想咨询下。我租了3间门面做生意,由于房东和我也很熟悉。他立了一份协议由于写的字比较潦草我也没有注意看就签字了。租期是3年,租金为10万元。现在我已经租了2年,但是由于房屋漏水,潮气大,造成电子设备装修的墙面因潮湿损坏,导致不能营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不给维修让我自己维修,现在2年我已经付给房东7.5万,现
本人在2009年9月份与房主签订了一份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下:租赁时间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39日。租赁期暂定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乙方租赁。租赁门面租金:门面每年租金为叁万捌千元,另交水电费押金壹千元。门面到期乙方结清租赁期水电费后,甲方退还水电费押金。门面每年租金在8月30日前交给甲
家里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了!这个人是给他们公司租的,跟他签了合同,合同上签了那人的名字和盖了他所在工厂的章,在合同没到期的时候他们就走了,给了违约金。现在房屋租给了别人,别人在去叫水费的时候交不起来,后来经过调查才查出来有500多度的水没交钱。现在打电话给那个工厂他们不接电话,打给当初租房子的人,现在他也不
我公司去年和业主签订两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今年7月份因为我公司的面积不够用了,决定另外租赁厂房。业主除了要求没收三个月的保证金外,还要加收至少6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另外,合同里只注明了业主合同终止的权利,而没有注明我们合理终止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租住房最长能签多久?怎样签订 我和老公离婚房子是我老公爸爸的.因为我和儿子没有房住!通过全家同意把他爸爸住房租给我住到儿子25岁.因为离婚协商应给予我补偿我的钱就一次性抵用房租.这样的合同应怎样签才正确
您好 我2006年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屋,房款一共是10万,签订合同时交了8万,合同上写好办好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后,再交清欠的2万,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写清楚要求开发商什么时间办好证,我2006年已经入住,可现在拖了5年了,开发商也没有给我办好,他现在就是耍赖.他要我交1.5万,给我房产证,然后再给我办国土证,他这样做明显是不
老沈五年前向招租借商铺一间,合同签订租期五年,租金6200元/月. 五年前经双方两次沟通,租金从6200元/月降至5000元/月,再降至4600元/月。 今合同到期,到期前老沈联系老赵要求续期五年,租金调整到5000元/月。老赵同意续租。老沈于1月15日将三个月的租金 15000元汇给老赵并告知。 老赵答应近日来沪签合同。赵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