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劳务工意外死亡,雇主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应怎样赔偿
雇主是自然人,将一个小工程交给另一个自然人做,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建立劳务关系。该被雇人又聘请几个小工一起做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该被雇人从楼上摔下意外死亡。请问雇主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怎样赔付?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我的工作,以前我是国企的在编职工,在半年前由于单位解体后,人事关系转移到同一个生产系统不同车间的岗位,但是刚过半年,新的单位要求转岗,但是转岗后待遇以及薪资条件与现在单位的差距很大,并且岗位的级别也有所下降,如果本人不愿意接受此类调动,请问有什么建议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您好,我爸爸原先在正式单位上班,后来内退了,单位还给缴着养老保险,现在有自己找的工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他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现在上班的单位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父亲是一名建筑工程师,有一个一级建造师证挂名在当地某一房地产公司,曾是此公司的员工,现已在别的企业就职。这一房地产公司邀请父亲参加一个专家论证会,父亲在会议签字途中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父亲的一级建造师证挂名与此房地产公司可以视为劳务关系吗?我们可以向此房地产公司提出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吗?
用人单位在有事情做的时候通知劳动者来工作,工作完了,劳动者就离开用人单位,这样断断续续持续了10年之久,这种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各位好心的律师们您们好!非常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的留言,我爸爸是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的家具小工厂做木工工作,我爸爸的工作是按计件,工厂老板把一部分的工作承包给我爸爸做,做好后按计件方式结算,工作地点就在工厂,(这种关系是不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在那工厂只工作了两三个月就出事了(2012年1
律师,您好!我们单位之前聘用了几个已退休的人员,现在合同到期了,我们想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由于之前,我们单位和那部分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适用返聘已退休人员的劳务合同,请问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其赔偿金。
我母亲是肢体三级残疾人,村里推荐我母亲座位镇残联专员,每个月有300元的补助费,之后到年底的时候,财务专员A和B说共有3000元,平均分配,我母亲觉得也对,就给了。之后的第二年我妈妈去姥姥家的村闲聊的时候,知道这残联的每月300元都是给残联专员的,不需要给A,B,所以第二年也就不给了,但是AB并不这么认为,就继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