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休产假第2个月时,在无人告知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时发放产假工资,直至4个月产假结束!理由是总公司降低奖金,扣除了我3000多元工资,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公司是否可以降低薪资待遇?
本人于2010年1月28日顺产(该时间为年休假),产假从2月1日休息至5月2日。 在这三个月期间,单位的工资照发,奖金停发;在这三月期间的任何单项奖停发;另有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 需要咨询的是:我单位因2009年工资总额用尽,所以本应在2009年发放的部分奖金放在了2010年作为单项奖发放,明目分别为:2010年企业文化奖300
大学生试用期过了却不签并且要求延长试用期,并且降低工资标准且没有福利,是否合法?
您好,我是09年的毕业生,2010年1月进入一家私企,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可现在四个月过去了,说要给我延长试用期,进入什么见习观察期,并且工资降到500,要不就自动离职。公司在4月28日哄骗我签了一份实习协议,说是为了帮我转正,并且说将其中派我去其他单位学习的一个月不算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从2月算起,到4月30日满。本
前二天我向公司提交了产假申请,但公司告知我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为每月1000元,我的实际工资总额是1600(其中基本工资为80%,绩效工资为20%),我想问一下公司在产假期间发放我1000元每月是否合理。 还有如果产假期间公司如果不给我交纳保险是否合理 我是江西南昌的
您好,我是一名已怀孕女职工,因双胞胎妊娠且指标偏低,北京正规医院开具了全休保胎证明,我已经全休病假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在扣除我三险一金后只发给我84元工资。我认为没上班不领工资也无所谓,但是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了,我的基数翻了一倍,这样原来发的84元工资已经不够扣保险的钱,公司让我自己再掏200块钱交保险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不发放产假工资?如果员工工作不满一年,享受3个月产假之后不回来上班,企业可以以此为理由不发放工资?
我是外地人员,在公司已有三年时间了,无生育险,马上面监休产假了,请问产假工资该如何发放?有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呢?谢谢回复! 多谢各位老师,我们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职岗工资+绩效工资,我们的考勤制度里明确提出产假只发基本工资,请问这合理吗?另外,您指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是指什么工资,全薪还是基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