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12日经劳动仲裁并公告与A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但因A公司已逃逸,觉得没有能够执行的可能性,于是于3月15日进了B公司工作。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一年劳动合同。后于4月15日被B公司无故辞退,于是我与B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因我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故不能支持我要求的赔偿金、社保金等请求,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支持仲裁结果,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难道说我必须因为一家不能再履行劳动关系的公司,就不能找正常劳动关系的工作了吗?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公司在下述条件下能跟我协议离职吗?我不签协议公司能不能强制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吗?
不久前我被公司调到我不熟悉的业务项目,一周后这个业务项目的员工被公司以“业务整合”为理由通知要协议离职,而我原来从事的、熟悉的业务项目是没变化的。在这情况下,公司能要求我协议离职吗?我至今(已经超过通知一个月)没签离职协议,但公司已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算不算强制解除呢? 在这过程,公司执行了提前
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也在公司里面上班,所签订的是《入股协议书》,股东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也在公司里面上班,所签订的是《入股协议书》,股东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又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发生工伤事故,向谁主张工张理赔
我友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又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发生工伤死亡,因为原单位综合保险没有停止,新的单位又办理不了综合保险,现在工伤死亡赔偿金等,该向哪家单位来主张
在上海工作,因为和领导关系不和,背领导强制接触劳动关系,请问有什么样的赔偿办法呢! 本人是外地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谢谢
与原公司中断劳动关系后,原公司不肯转出职称关系,该怎么办,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1)本人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一间有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几年来一直不发奖金,本人决定辞职。 (2)本人于2010年5月初提交辞职报告,得到老板的同意后,于2010年6月1日离开原公司,到新公司上班。 (3)原公司购买的社保到2010年5月为止,6月的社保已由新公司为我购买。但原公司一直不肯开“辞职证明
律师您好!我和原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2002年-2010年11月,现在2010年7月准备和另外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如果和新单位签订合同后,请问:原单位的合同到期后(2010年11月)能否得到原单位的经济补偿,能否要求把所购社保的年限补齐(2006年才开始购买社保),如果能,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律师您好!我和原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2002年-2010年11月,现在2010年7月准备和另外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如果和新单位签订合同后,请问:原单位的合同到期后(2010年11月)能否得到原单位的经济补偿,能否要求把所购社保的年限补齐(2006年才开始购买社保),如果能,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