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后未执行,还能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吗
合理的,问题就在于A公司"已逃逸"和"你觉得"这两点上,是否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不是你说了算了,你说A公司不存在了必须提供A公司的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证明下你主观上不继续履行合同换公司工作,事实上是你对A公司违约,同时也是你拒不执行前一份劳动仲裁书.既然你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这么不尊重,劳动仲裁和法院不保护你的权利也是正常的啊.
你的理解有误;
你与B公司之间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仲裁和法院认定你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理由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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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如你所述,应当起诉解除与前一公司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