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流产,现在请一个月病假,今天单位通知我老婆。公司将她裁掉,一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做法不妥。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我父亲是单位的行政主管,在公司服务21年,离退休年龄还有3年,近期因腰椎盘突出动了大手术。术后虽能行走,但不能久坐,对正常上班感到吃力。现公司与他协商解除劳动合约,同意给他相当于工资收入8-24个月的医疗期补偿。请问像他这种情况,拿几个月的医疗补偿比较合理?谢谢!
请教你一个关于劳工法的问题哈:现如今一个叫张三的人与A公司(某国企分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工作合同,按照“现如今”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张三在三年合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必须解除合同,那么张三需要进行那些赔偿么?如果A公司要与张三解除合同,那么A公司要怎样进行赔偿?
请问: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要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劳动者是否应当想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如何;反过来,用人单位要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向劳动者提供赔偿,赔偿的标准如何。
我于今年3月30日因与单位领导打架被刑事拘留,4月22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目前我得知单位已于4月30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我在2008年7月14日与现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7月14日,合同期满,我与公司续签3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4日!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只是提前19天以口头形势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公司给予我2个月的基本公司赔偿!说因为我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
本人在支付3成首付后与开发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接着走贷款程序,向开发商关系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7成.但是由于本人的收入证明开具的收入只能贷款约6成,于是12万元的缺口需向开发商补足.但是因为本人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及时补足,因此在开发商的建议下,本人写下承诺书,承诺于xx月xx号前将12万补足.当天,开发商在本人未支付12万
本人从2005年至2009年1月,每年和企业签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每次均为一年。其间上三险。2008年未车间停产,被告之放假,直到2009年4月通知到企业签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们签时只让签名,没写内容和时间。 因为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还有补偿金,直到2010年3月才听说可以要补偿金。找到市工会他们说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2
我现在是试用期,与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但有劳动局的盖章,劳动局是否有我的记录?工作一个月了,现要离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批准后,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了?
我们公司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现在进行整合,对于现有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选择去新的公司。赔偿方案如下:1:不满1年并自愿去新公司的不予赔偿 月工资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补偿金按(n-1)年乘以50%再乘以月工资 n=工龄 3:不愿意去新公司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