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五年前向招租借商铺一间,合同签订租期五年,租金6200元/月. 五年前经双方两次沟通,租金从6200元/月降至5000元/月,再降至4600元/月。 今合同到期,到期前老沈联系老赵要求续期五年,租金调整到5000元/月。老赵同意续租。老沈于1月15日将三个月的租金 15000元汇给老赵并告知。 老赵答应近日来沪签合同。赵抵沪后看到老沈经营初成规模。认为老沈在赚他的钱,不同意续签合同,也没将老沈付给他的三个月租金退还,径直找律 师状告老沈并要求收回房屋。法院判决老沈败诉,老沈能讨回公道吗? 老沈认为,五年两次降低租金和老赵答应续约合同都属于口头协议的形式,都没有鉴定过任何文本。老赵答应续租,老沈汇款给老赵标明口头协议已 经成立。 老赵当时如不同意续签租,在收到老沈租金是就应立即将钱返还。且老赵来沪时也没将钱款带来还给老沈,而是在请律师到法院告老沈后才听律师说 将钱款退还给老沈。 老沈现要求老赵履行口头协议,续签租房合同。这合理吗?老沈下面该怎么做,请律师给予指导。 (老沈,上海病退人员。老赵,温州炒房人。)
我租赁了一房提前交了七万(三月)的租金和三万的押金有一年没接房(是要交接的新房),要接房了房东又不租了,按合同赔三倍违约,可他不支付怎么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带本金和赔偿金。急急!谢谢有那些部门可以强制执行,最快要多久?谢谢
我通过中介居间介绍(我交了中介费)与张某(二房东,冒充受房东委托)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现已入住2月。房主与二房东在去年合同到期后因为忙没有履行补签合同。如果我重新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是否还可以: 1) 要求二房东退还多余的房租、赔偿违约金(原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赔2个月房租); 2) 要求中介退还我的
律师您好: 我家有一套两层商舖于07年3月出租并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在2008年由于承租方得重病更改了第二任承租人(两份原合同上直接修改了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未重新签合同)。 按要求租金一年一交,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房租(3月1日前),现在已过仍未收到下一年房租,且联系承租人一直不接电话,或
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XXX 乙方: 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愿立下列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于XXX地三层商品楼租给乙方(XXX)经营家电,不得转租,非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二.现租期为3年,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 三.房租为每年二万元,入住前交齐一年房租,并交一万元房屋租赁期抵押金(
本人与2合伙人于2010年2月25日承租某小商品市场经营一家小吃店"麻辣烫",合同上规定我方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前不得入场经营,但对方口头协议说只要在进行办理营业执照就可营业,我方于承租期内进行营业执照的申请,但一经咨询我方承租地无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意味着我方不能办理小吃店相关的证照,然后经我多方咨询此小商品市场在
我在租赁一套房屋后,将其中一单间出租给个人小刘,合同约定1年,房租3个月一付,但是在合同履行4个月后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股在4个月的时候通知小刘在6个月合同履行完后需要终止租赁,现在6个月已经过去15天啦,按照我抄的水电气费已经超过小刘的押金,而其拒绝搬走,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我于5月16日签订合同,租赁期为2010.5.16至2010.11.20并于5.16预交3个月房租,还有一个月押金,但是于7月16日,签合的人来催交房租,以合同上写明“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为由,让我交房租(合同上确实有此条),但是我告诉他暂时能不能先不交,手里不宽裕,8.15是肯定如数交付,他不同意,而且要我现在立刻搬出租住的房屋,至
本人在2009年9月份与房主签订了一份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下:租赁时间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39日。租赁期暂定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乙方租赁。租赁门面租金:门面每年租金为叁万捌千元,另交水电费押金壹千元。门面到期乙方结清租赁期水电费后,甲方退还水电费押金。门面每年租金在8月30日前交给甲
我公司去年和业主签订两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今年7月份因为我公司的面积不够用了,决定另外租赁厂房。业主除了要求没收三个月的保证金外,还要加收至少6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另外,合同里只注明了业主合同终止的权利,而没有注明我们合理终止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