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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
    我家有一套两层商舖于07年3月出租并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在2008年由于承租方得重病更改了第二任承租人(两份原合同上直接修改了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未重新签合同)。
    按要求租金一年一交,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房租(3月1日前),现在已过仍未收到下一年房租,且联系承租人一直不接电话,或者接电话后多次约了见面付款,对方都未守约后就不接电话了。我们立即找物业核实,他一直未交过物业和水电费(四万多),物业此前均未联系过我们拖欠费用的事情。物业告诉我们多次催缴过,但没有追缴到,承租人也不接物业电话。(未留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其在当地小区有房产,现已做财产转移与其妻离婚(09年底离婚)车和房山均为其前妻户下)
咨询:
    1、我们如何要回自己的出租房(合同未到期,联系不到承租人)?
    2、是否可以同时起诉承租人和期前妻?
    3、如果起诉是否有时效要求?(三年物业水电费,合同注明此部分是由承租人承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yge……(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0-03-2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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