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价高企,本人是一普通市民,收入有限,一直买不起开发商的楼盘. 现在有一个朋友单位建房,由于他自己已经有房子了, 所以打算让我用他的资格在他的单位购房, 全部费用由我来支付, 房子暂时在他的名下, 5年后再过户到我名下.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应该做哪些方面法律准备, 以防止多年以后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 比如说,我是否应该和他签订购房协议,协议中需列明哪些条款, 是否需要见证人, 是否需要公正, 如何做这份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还有就是假如5年后过户,还可能涉及到哪些费用,双方又该如何分担? 请给于指教!
九四年我父亲退休后,我接了班到了单位。父亲 除户口迁回老家外,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还都在原单位。父亲原来在单位时有一间住房,我来后一直由我居住。去年这间房也被拆掉了,我一直在外租房,当时单位领导也承诺以后单位分房时,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今年单位分房,刚开始说是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后来又说是
我是94年参军的,97年底退伍,98年5月安置办通知到电力系统报道之后等到99年3月到电力系统的培训中心学习2年后又在家等待一年才通知2001年5月到电厂上班。期间98年至2001年5月上班期间没有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现在单位通知自99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半。我想咨询下 我这种情况是应该算从94年算参加工作公积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婚前女方出资买房(一次性付全款),考虑男方单位报供热费的问题,住房合同上写了男方的名字,出现婚变,房
婚前女方家出资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男方说他们单位可以报销供热费,就写了男方的名字。现在出现婚变,男方一口咬定说房子是他买的,但是他没有出资证据。女方有银行的单据,现在不知道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像这样情况房子是归男方所有么?还是归女方?
民办非企业的法律关系问题,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和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关系!
某民办非企业,成立于08年,一直未正式运作。近日查资料时发现一个问题,即验资报告中,出资人为A公司(据了解为赞助款),举办者和业务主管单位为B机关部门,目前的管理由C事业单位进行管理。那么现在就是存在几个问题,一是A公司是否对该民办非企业享有管理经和所胡权?若有,应如何处理才能转移这一权利?二是目前该民办
我们村的房子要被占了,政府说的是新农村建设,以后会修成几栋楼的安置房,整个村的人都住在里面,像城里的小区那样的。但是安置房不知道什么时候修好,同意拆迁的人都是在镇上去租房子租,每年至少花1万元的租金。想咨询一下,我们能买镇上的房子(也是拆迁安置房)吗?需要注意什么?买卖形式收法律保护吗? 镇上的房子是
我想问一下,我家三面不见阳光,唯有东侧可以采光,但是现在邻居家想在占地时多得部分财产,就新建房屋,没有和我协商,直接盖起房屋墙,导致我家现在昼夜难分,我想自咨询一下,像它这样影响我的生活,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啊?我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啊?
因自残去医院,医药费是由单位领导事先垫付的,可是用人单位私自在该员工工资里面扣了一千多元,扣除工资前未给该员工看医药费收据(该员工不清楚医药费具体有多少),也未跟其说明扣除工资的原因,请问该怎么办?
律师好!我有一个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问题请教如下:曾某系读书户籍于95年迁出,毕业后分配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于2002年于徐某结婚,并于2002年徐某户籍通过公安部门直接将户籍迁入曾某户籍地。曾某于2005年因职务犯错被辞退工作,同年户籍迁回原籍。曾某、徐某及其孩子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是否应享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