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根据民事诉讼法115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这条所指的3日内告知,但是我的传票上根本就没有参加人员的名字。而被告却提前知道的那些人参加,所以私底下做了事情,有碍了最后的判决,我想请问下这开庭时才告知我哪些人参加属不属于违法呢?
我第一次开庭后,写信给院长申请法官回避,但是第二次开庭,有出现上面的问题。我想请问你下现在该怎么办?因为这个官司我可以说是100%赢,只是赔偿的经济问题,他私底下找熟人,就想少赔点钱
我是一个摆地摊的,在摊位上支得太阳伞,不小心倒了,砸在购买者得头上,购买者大约有50来岁。当时她叫了他儿子来,他儿子是医生我们给了她100元钱,她走了,也没领她去拍片,她说不用拍了。第一个问题:过后要是她有问题得话我们负不负责?第二个问题假如说三年后她有个头疼脑热得赖着是我们当初给她砸坏得,我们是否要负
丈夫的表弟要拿我们的房产证抵押贷款,然后付他房子的首付。表弟现在有自己的生意,前些时日又有投资,说现在手头紧。我如果借给他,应让他写个什么? 我本心不想给,但是不给很伤感情,给又该要个什么字据?请您指教
达燕律师你好:我父亲在1999年遭遇车祸身亡,肇事司机当场逃走,在2006年被抓捕,经他交代他是被雇佣的司机,车主已经没有音信。我们登过报纸找车主,可是仍然杳无音讯,当地的法院给司机判以四年的刑罚和相应的赔偿金额,可是今年肇事者就要出狱了,对应的赔偿金额却没有消息,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1、比如原先我赠与他人十万元钱,现在因与他发生矛盾,可以将此款再要回来吗,法律上支持吗?(没有字条,但有人可以证明赠与款项) 2、比如有人在两三年前问我借了两万元钱(没有出具借条),现在那人赖账,不肯还钱了,我现在还能要回此款吗? 3、我母亲去世较早,后来我父亲又找了位后妈,现在已有十一年了(一直未领
你好: 我姐小孩被别人的小孩打伤了眼睛,我姐提去陪尝4000元,那方同意陪尝4000元,但是事后那方不满意,找来一个老年人每天在我姐开的店门口总是找事,报警也没得用,请问这事该怎么办好 请帮帮忙,谢谢 急急
您好,首先我想向你咨询一下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不是2年?然后我想咨询因病死亡后能否向生前的工作单位索要抚恤金?其中的抚恤金属不属于人身赔偿的范畴?(因为民法中规定对人身伤害的赔偿案件时效是1年,现在已经过了1年的时间)
对方轻伤(耳朵),医院里的医药费八千多。法院现在还没判,可对方现在又说做了二次手术,手术费上十万,那法院到时候判的话会支持对方的二次手术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