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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民事问题
民事问题 我想请问下,根据民事诉讼法115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这条所指的3日内告知,但是我的传票上根本就没有参加人员的名字。而被告却提前知道的那些人参加,所以私底下做了事情,有碍了最后的判决,我想请问下这开庭时才告知我哪些人参加属不属于违法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luoxia……(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0-07-31 10:38
喻远军律师
2010年08月01日 07时28分
有合理理由可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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