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现在在一家个人公司工作,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很长时间。我现在要去人事局报到,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我如果辞职了。与本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会有什么弊端?谢谢
我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即日前同原公司解约,原因是我发现公司当初的承诺和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提出辞职,但此时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情况。 首先,公司要求我赔偿1000元的违约金。在签定就业协议时,公司并没有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一栏中做任何要求,这一栏没有填写任何内容,也没有用笔将空白部分勾掉,因此我觉得
我之前与一家公司商议达成了一个意向,就把协议书交给了他们,但只是写了我的名字,他们什么也没有写就那会公司了。由于自身原因,我想和这家公司解除协议,可是之前他说违约金要5000.可是他们工资才2400。我不认可,而且5000也是当时口述的。请问我该就这个情况怎么跟这个公司商议啊!谢谢! 谢谢您们的解答,我想问一下关
我与A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现在我欲与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提供新的三方协议。此时我是否需要和A公司违约?如果需要,原因是什么?如果不需要,是否会有法律隐患。不与新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是否会给户籍,档案等其他方面利益造成损害?期待回复,先谢谢了。 应届毕业生均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用人单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违约时交违约金最高额的规定啊。现在要违约可是要交5000,可是工资只有2400每月。
你好,我是2010年7月毕业的学生。本科,户口是东莞。生源地也是东莞。在珠海读书。以后打算在东莞工作和生活。现在学校要我们交三方协议。。。如果,毕业前,我没有签三方协议,是不是就等于自己放弃了“干部身份”。。。。如果,想保留这个“干部身份”,是不是可以通过<灵活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证明>能解决我们这些暂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底下用人单位栏和学生栏是复印纸填写的。因为在第一次填写时书写比较清,所以底下两份字迹不是很清楚,以至于傻乎乎地重新在原来的字迹上重描了一次,但问题就是底下两份有重影了,一个字变成了两个字。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涂改,协议是否还有效?这两天总是心慌慌的,请专家解答疑惑。
您好,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1月份时和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约定到期日为7月份,上面写着如果中途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律师,我想请问这个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一定要赔偿?
我在 去年12月份 原公司签订 三方协议 但在 今年5月分 我又找到 了一个 更好的 单位, 想同此公司 毁约,但协议上 有违约金5000 的条款,不知这是否合法,听说 新劳动法 规定 取消 违约金 一项。 我已经 去公司 和老板恳谈 但 他的 态度 很坚决 必须交钱才可解除协议, 我说 劳动法 规定 违约金违法 但是他说 你爱找谁找
我是应届毕业生,4月份和单位签定了三方就业协议书,里面涉及有违约金3000。在单位实习了2个月,但感觉单位不是很好。所以现在我不想去了,也就是不想报到了,想考公务员。公司叫我毕业后报到,就是7月5号报到,报到后进行上岗培训。如果我不去报到的话是怎么样的情况啊,是违约吗?户口和档案是怎么样解决的呢?现在离报到
本人今年大学毕业,在考研前夕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后来被所考院校研究生院录取,违约金问题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