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等问题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等问题 我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即日前同原公司解约,原因是我发现公司当初的承诺和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提出辞职,但此时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情况。
首先,公司要求我赔偿1000元的违约金。在签定就业协议时,公司并没有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一栏中做任何要求,这一栏没有填写任何内容,也没有用笔将空白部分勾掉,因此我觉得没有义务交这笔钱,但公司人事部的经理说不交违约金就不给退函,无奈之下只能将1000元交给公司。我想知道,这么做公司违法吗?
其二,公司在我们学校招聘时曾说过,只要通过公司为期2个月的培训(培训就是给公司干活,只管午饭和住宿,没有工资),就给1000元的补助,我已经通过培训,但在签定劳动合同前辞职,直到今天公司也没有发给我这笔补助。公司说给1000元补助的事并没有写在就业协议里,但当时他们是当着学校所有应聘学生的面说的(有100多人在场),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能追索回这笔钱吗?
最后是关于住宿补贴的,公司以床位不够为由而要求我们在培训结束后从公司搬走,并答应每月给100元的租房补助。我于今年6月在大连南关岭跟同事租了一套房子,并缴纳了半年的租金,当我辞职后去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我1个月的房屋补助,却遭到拒绝,按公司经理的说法是:“你已经辞职了,还要什么补助。”我觉得这样很不公平,于是公司不给我们提供住宿的,造成的损失公司也应负担一部分。不知道我这么想有没有道理。
希望能有朋友帮我解答这些疑问,谢谢大家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agua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08-1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