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某饭店厨房工作的,7月1号晚大家在搞卫生过程中本人不小心把煤炉上烧着水的锅打翻烫伤了同事。当时受害人也没按公司规定穿工作鞋,而是穿了拖鞋进工作间的 〔注:工作鞋是雨鞋〕〔注:这算工伤还是私人事件,医药费.误工费该由本人;受害人还是饭店承担赔偿?公司可因此扣留我三分之一的工资吗?〕谢谢
受害人肋骨断了6根,对方该赔偿多少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受害人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此事由两人造成,但由于一个是公安局领导的小舅子,故只有一人被关一年半,受害人已在医院作了伤残签定,可是医药费没有人支付1分钱,法院也没有作相关的处理.受害人如何才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利.请指教!
我想问这样的一个问题。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家今年房子加层,隔壁的一户人家也在盖房子,所以有的建筑工具是两家人相互借来借去的。我们向隔壁家借了一个油桶,因为我爸爸临时有事情去了上海,没有及时归还邻居。女邻居来我家拿桶。油桶很重,是放在我家的顶楼,我妈妈本来是要和她一起两个人扛下来的。女邻居说不用,
肇事者不愿继续承担医药费,没有事故认定书,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去年9月,我朋友的母亲(六安市裕安区)被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当地派出所调查发现自行车没有闸,其是否应负主要责任?),住院治疗前后花去医药费计10万余元(入院后,肇事者(系在校大学生)家人先后两次送去医药费9000元,肇事者本人一直没露面)。因当时事故现场未做勘查,相隔时间较长,相关调查资料现保存在六安市交警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老婆不幸患有白血病,为了给她治病家里用尽了所有钱,该借的也借了,还有一个年小的儿子在读书.前段时间医生下了病危通知说叫我们家属做好准备.(药水已注不进她的身体)但是我老婆的娘家不同意,说如果我停止给老婆治病,就要把我告上法庭.我向他们借钱,他们拒绝说她已经嫁到你们家就是你们的人,但
你好,我是一位农民。由于干旱我在地理浇水,谁知我的前屋【王某某】在焚烧地理的麦梗把我的水管烧坏了,我去找他评理,他不但不讲理还用木耙来打我。可能是他年纪比较大了吧,用力过猛,我一闪他扑空了摔在了地上,把胳膊摔断了。事后他老婆还有他两个儿子都到我家里说好话,我妈感觉都是邻居以前都挺好的就借给他30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