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肇事者不愿继续承担医药费,没有事故认定书,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肇事者不愿继续承担医药费,没有事故认定书,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去年9月,我朋友的母亲(六安市裕安区)被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当地派出所调查发现自行车没有闸,其是否应负主要责任?),住院治疗前后花去医药费计10万余元(入院后,肇事者(系在校大学生)家人先后两次送去医药费9000元,肇事者本人一直没露面)。因当时事故现场未做勘查,相隔时间较长,相关调查资料现保存在六安市交警大队。请问叶律师,我朋友可以到交警大队要加相关材料,直接到法院起诉肇事者,让其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在远方(安徽-六安)
提问时间:2010-04-23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