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没打人 却要承担住院人的医药费
没打人 却要承担住院人的医药费 你好,我是一位农民。由于干旱我在地理浇水,谁知我的前屋【王某某】在焚烧地理的麦梗把我的水管烧坏了,我去找他评理,他不但不讲理还用木耙来打我。可能是他年纪比较大了吧,用力过猛,我一闪他扑空了摔在了地上,把胳膊摔断了。事后他老婆还有他两个儿子都到我家里说好话,我妈感觉都是邻居以前都挺好的就借给他3000块钱并陪他老婆一起去医院检查,检查出确实断了胳膊。谁知第二天他老婆到我家要10000块钱并报了警说是她老公的胳膊是被我们打断的。在昨天又到我家要20000块钱说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要补充一下没有人证明我们打过他。我就是咨询一下打官司我们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xu(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7-13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