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婚后以买卖的名义给了我一套楼房,这套楼房是在我婚前就早在老人名下的,现在给我之后房产证上只有我自己的名字,请问一下这套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我要离婚的话这套房子应该如何处理?
婚后用男方公积金申请货款买房,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男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女方父母支付首付给买房,因为女方没有工作所以必须用男方的公积金申请货款买房,名字写的也都是男方一个人,那这套房的产权归谁?双方各自占多少份额? 如果把父母出的首付这部分做个公证行不行?应该怎样公证才能不归男方所有呢?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一个月起诉离婚,十月份调解离婚。应按那个规定分割房产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一个月起诉离婚,八月实施,十月份调解离婚,法院却按旧规定分割房产。 问题1: 女方婚前首付,女方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按照就规定,以共同财产分割,这样合理吗 问题2: 分割时,只把首付款和未还清的贷款除掉,剩下的平分。这样对吗? ___ 没有考虑5 年的增值问题
你好我想请问,房子是父母赠与子女结婚用的,婚后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婚姻法改之后接的婚。请问应该怎么分割。还有一套房产(结婚之前买的)是父母的房产登记在了男方的名下,女方有权分割吗
结婚后我们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现有我们居住,而另一套是有婆婆居住,但由婆婆居住的这套房子是婆婆从外地搬迁过来后够买的,但现在两套房子写的都是我丈夫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房产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协议离婚是其中的一套房子归我与孩子,而另一套没有我的,请问这样分公平吗,如果打官司我能得到多少?
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不过男方出过部分资金。离婚时,男方是否可以拿回曾经出的那部分钱。若女方一口咬定男方未出过钱,但是男方有银行转账记录。请问男方能拿回那部分钱吗?
我老公在01年4月与其父母共同购置了我们现在的婚房,当时产证上写有其父母及我老公三人的名字,房款共三十万。当时我老公按揭了七万多,商贷了两万多,共计十万,该房屋于2001年7月办理了产证。我和他于02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他已于2010年4月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04年1月一次性还清商贷,现在这套房产市值二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