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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咨询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咨询 我老公在01年4月与其父母共同购置了我们现在的婚房,当时产证上写有其父母及我老公三人的名字,房款共三十万。当时我老公按揭了七万多,商贷了两万多,共计十万,该房屋于2001年7月办理了产证。我和他于02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他已于2010年4月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04年1月一次性还清商贷,现在这套房产市值二百五十万。目前我老公以感情不合向我提出离婚,请问我可对我老公贷款部分的房产要求分割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大概可以要求多少?为了抚育儿子,我希望尽可能地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对以后孩子的生活也有更好的保障,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ppy0……(上海)
提问时间:2013-05-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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