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不签合同就拖延工资的潜规则让我们同时签了3份合同,一份劳动合同,一份声明自动放弃社保,一份竞业禁止保密合同。
其中竞业禁止合同很苛刻,要求离开公司后2年内不得在相似领域同行业工作,不能联系原有客户否则要赔偿获利和补偿其损失还有明确的违约赔偿金额。请问有何办法能破解此份合同对我的苛刻限制?
1、我知道一般情况下,公司必须买社保,就算与员工签了不买社保的合同也无效。但是公司这份声明写的很详尽,类似已知应买社保的义务,但自动要求放弃此权利及追究相关责任权利之类的。不知这份声明是否有效?
2、若此声明无效,那么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一项 劳动合同也就可以解除了,那么那份竞业禁止合同是否还能独立对我约束?
尤其是2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的规定,该如何破除?!
3、要证明欺诈,胁迫取证艰难,工资是现金发,车票等票据都已上交……
望律师给予专业协助,救我于殚思竭虑之中!劳神之处,泥首以谢!
第2点应该是:若此声明无效,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 劳动合同也就可以解除了。那么这种解除是自动解除 还是需要什么提前30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对方不签字怎么证明是提前提出来的?
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吗?我只签定竞业禁止协议还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吗?我没签定合同,只签定竞业禁止协议还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我在公司已经干了四年了,公司一直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公司叫我们签了保密协议,我想问我现在要是离开公司,去做自己的公司,那么我需不需要赔偿。 我在公司现在的职位是经理人,那么我在注册自己的时候不用我自己的名子,那么要不要赔偿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接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解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那我可以拿这些天的薪水么? 如果要付违约金那要给多少?
在这家公司做了9个月,离职最后几天,公司要我签一个保密协议,如违约要支付10万违约金。 我觉得不合理,拒绝了,老板说,让我写个承诺书也行。 类似“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另一方的商业机密。” 这样的承诺书。 我是觉得我们连合同尚且都没有签,我为什么要
离职最后几天,未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我该怎么做?
在这家公司做了9个月,离职最后几天,公司要我签一个保密协议,如违约要支付10万违约金。 我觉得不合理,拒绝了,老板说,让我写个承诺书也行。 类似“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另一方的商业机密。” 这样的承诺书。 我是觉得我们连合同尚且都没有签,我为什
您好!我是2010届大学毕业生。今年一月就与一所民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且在3月至7月在该学校任教,期间学校每月只发给补助500到800,原因说是我还没毕业,但是我这所谓的实习和正式老师工作一样。7月份毕业了,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说九月份才签。现在我不想在那里工作了。请问我要不要交违约金?
劳动合同上列了竞业禁止附件名,但我没签《竞业禁止协议》附件,请问是否对我不利
我是某公司技术总监,公司的技术部门由我一手创立,现在已经40多人。当初签合同时公司提出要求签《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但因补偿太少且条款太苛刻,我没签。最后只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2年前公司以新劳动法颁布为由,和我又签了三年的合同。因为当时疏忽,没注意看到劳动合同上列的附件名称中有《竞业禁止协议》和
未签定劳动合同,已在公司工作2年时间,老板突然要求员工签定保密协议,协议中要求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工作,请问该协议可否具有法律效议,可否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