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当时与现在的单位A签了一份合同,表示试用期三个六个月,公司有一个考试要过了才能转正。第一次考试时有一门没有过,当时提出辞职,但主管又在留,后来考虑到这个公司是一个提升自己的的期会,就留下来了,但正式考核没有合同中的五保险。后来考试一直推到现在十个月了,前段时间工司
我是一名集团公司的工人。工龄共三十年,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三年,在我请病假不到期情况下通知我去上班。我去了,对领导说我身体还是干不了。领导说能来就能干活,不上班就是旷工。发工资时,把通知我上班后时间,扣了我旷工工资。今天通知我说;因你已经旷工十二天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能
我们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的民营企业,属下有几家分厂。现以股票上市的需要,要将一家分厂的80%人员的劳动合同转至另一家分厂,但工作地点不变;这其中会不会有陷阱?很多人都动摇不定。请问我们应该怎样防患于未然?谢谢!
我02年3月到政府打工至今,工作也没出现什么违法违纪行为,以前的领导对我的工作是相当满意,最近一年新换的领导一直看我不顺眼,看得出他总想找个借口把我赶家去(但找不着借口)。当时02年来的时候没有正式的合同,只与该部门签了一式二份手写的合同,非常简单,(从没给本人交过任何费用,只是开始一个月发三百工资,大
刚签订了一个3年的合同,固定期限是今年7月13到2013年,但是下面的的试用期写了一个7月13到10月13.,实际上我是从4月13号开始上班的,已经试用3个月了,现在我怀孕了,如果要辞退我的话我到底是算试用合同还是正式合同?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于2005年7月1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到期后一年一签,2010年7月10日合同到期后,公司现未与我签订合同,公司也未出具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的书面文本,请问如果公司现要解聘我,该如何赔偿我?是从2005年7月11日算,还是从2008年1月1日算起?如果现在又不提出解聘我,又不与我续签合同,我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话,等工
2008年7月1日与公司签的合同,为期一年,至2009年6月30日止。2009年7月1日至今仍在公司上班,但未签合同(公司方面未提出签合同的事),但社保是交的。请问这份合同现在还有效吗?如果现在提出辞职的话(想立马走人),是否要向公司支付赔偿金?自己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要尽的?
1、普通的全日制工作私企可以与用工签订3个月或半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吗?还是最少要1年以上的? 2、在何种情形下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除了支付补偿金外,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罚款或其他方式的处罚吗? 4、公司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罚款违法吗?
我在公司已经做了五年 合同书是每年签订的,今年三月签的合同 我想提前解除合同 ,是否要付违约金 ?我做了 五年是否有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