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学校签订协议时要求父母签字但父母不在,学生自己签字而且校方也只有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送培协议书 甲方:X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送培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乙方XXX同志送培XX学校XX专业学习,学制三年.在学习期间甲 方负责乙方在该校方的学杂费,同时负责乙方在该校方的生活费用.每月XX元支 付,全年支付十月,即全年XXX元,大写:XX 二,乙方学习毕业后必须在甲方工作
我有一处私房在卖的过程中出现了几个问题,协议是这样订的: 卖方(甲方):A B C 兄弟三人 买方(乙方):D E 父子二人 一、甲方自愿将***处的房产出售于乙方,经协商成交价为四十万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以甲方收条为据) 三、甲方保证此房产权明确,无债务纠纷,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协商办
夫妻双方想协议离婚,可是男方有个附加条件,那就是女方终生不能再婚,并且这个条件要写入协议中。请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民政局是否会受理?如果女方以后再婚,是否违反了协议,以致于前面解除的婚姻也将无效?另外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是否需要到之前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局办理,能不能在外地办理?谢谢!
有姐弟三人,姐姐已出嫁,按当地习惯由哥哥和弟弟二人抚养老人,两人商量后,哥哥抚养父亲,弟弟抚养母亲,并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签下协议。请问此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该怎样?
河南安阳博地开发商在未能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在2007年卖给我们一套商品房,协议规定在2009年5月底交房,但是由于未知原因直到今年7月份才交钥匙,在签合同时又发现实际面积比协议面积(99。7平米)大了18平方,开发商还要求我们按实际面积补足房款,理由就是协议上的第四条“意向面积与产权管理部门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
河南安阳博地开发商在未能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在2007年卖给我们一套商品房,协议规定在2009年5月底交房,但是由于未知原因直到今年7月份才交钥匙,在签合同时又发现实际面积比协议面积(99。7平米)大了18平方,开发商还要求我们按实际面积补足房款,理由就是协议上的第四条“意向面积与产权管理部门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
我在98年把我的房子卖给了同村的人,我们都是同村的村民。房款是一次付清,可是没有过户。只是两家私底下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他家本身就有一所房宅基地了,他就是房宅的户主。我在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是城镇居民了,而且单位已经分了一套楼房给我。我家一共8口人,其中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儿媳都是农村的户口。都在这所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