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个税到底该由谁交?我的协议是否有效?
这个税到底该由谁交?我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有一处私房在卖的过程中出现了几个问题,协议是这样订的:
卖方(甲方):A B C 兄弟三人
买方(乙方):D E 父子二人
一、甲方自愿将***处的房产出售于乙方,经协商成交价为四十万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以甲方收条为据)
三、甲方保证此房产权明确,无债务纠纷,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协商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A B 二人签名 乙方:D 儿子一人签名(注成年人)
协议签字后乙方支付了10万元定金给甲方,甲方出具了定金收条,然后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时甲方要求乙方付清余款,乙方又支付了20万元,还有10万元未付。现在遇到几个问题:1、当初说好所有费用都由乙方出的包括个人所得税,现由于个税得交20%,乙方说他之前不知道要我自己交。2、乙方为了少缴费用要求按总房款18万元在房管局办手续,要我和他平摊所有的费用,我考虑到费用确实较高同意了他的要求,可乙方又提出要更改协议注明费用各半(他怕日后承担责任)。我拒绝了他的要求,我认为费用本该他交,出于同情和友谊才答应他补贴他一半,可他现在却得寸进尺威胁我必须改协议要么就把钱全部退还给他(包括定金)否则就起诉我收了钱不办手续不交个税,现在这种情况个税究竟该谁交?我是坚决不同意退款!我和他究竟是谁违约?我们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他说这份协议他家少了一个人签字无效!我当时没留意因是熟人。我该怎么才能顺利的将房过户给他拿到余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J1963……(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09-05-2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