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号 签订合同,租期长期。房屋内部很脏刷地面墙面整理两天才住进去。因居住期间房屋漏水严重,厨房地面全是水,墙皮往下掉,无法正常居住,向房东多次反映问题不与修善。不得不再次搬家。并在9月19号之后多次通知搬家事宜。对方一直称忙,不在本地为由避而不见。于9月29号搬出该房租,并再次通知房主还是避而不见
我现在租住的房屋合同上注明3月份退房,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我在1月23日就要搬走(房租交到1月24日),房租是押一付三的形式,也就是多交了一个月,现在我说提前搬走,押金不要了,但是房东要我按照合同上来,合同上写的提前退房要支付两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我本来2月底就可以退房,加上押金,也相当于交到了2月底的房租.房东这样要求合理
您好 我有一处公建房 半年前租给A 租期3年 合约3年 但是1个月前我发现他转租给C 租期也是3年 我想收回房子 有权利么 这个租金和配成 3者怎么算呢合同签注未经我同意不得转租 但是没有说明金钱的事而且如果起诉 3个月 他交给我的第一年租金也就花完了他人走了 怎么办
我于2011年9月24日租住一套转租房,当时协议规定房租每月交一次,押金为一个月租金,于2011年12月24日因为转租方要求涨房租而协商不成退租(他要求我与26日前搬走,我24日搬离该套房屋,他在上海说回来之后退押金,但是现在他回来之后拒绝退还押金还以水电费,电器使用费,修门费(门系他当时转租房租另一房间承租人损坏并
我方租出一套房屋给3个女生(称其乙方),租期一年,当时说好只租给3个人,不再加人,双方同意签字后,乙方付给押金1400和3个月房租。但是3个月后,乙方其中一人要求再住进一个人,我方多考虑认为不妥,就没有同意乙方的要求。乙方就要退租,但是合同上订了1年期限,违约金又没有写在合同上。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今年5月16号从我爱我家租的房子,租期是一年。但是因为房子很久没有人住,自来水不能喝都是水锈,房主说是给我找自来水公司们维修,但是我们是20多号才住进来,晚了10多天,房租是从5月16号开始租的,房主说是我们自己的原因,与他无关。 还有屋子里线路老化导致没电 房主也说不管,自己负责维修,所以我打算不租了,但
我是房东,房屋在去年11月份出租,今年9月底自来水公司通知欠水费5个月1600元,和租户联系后未果。租户不愿交此费用。租户告知自来水公司可能是由于厕所漏水引起的,但之前租户未告知过漏水问题。我也未查过水费。这样产生的费用由谁负责,如何分配??
一间平房,承租人中午给房主打电话说屋顶着火了,房东过时119已经将火扑灭,只是房顶过火,屋内没有着火。承租人中午做饭发现的,房主估计可能是承租人做饭烟栋的烟冒出去由于风大吹的导致房顶过火。如果起诉法院,房东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胜诉几率大吗?出租时没有租赁合同。 消防不给出具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