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租租赁的纠纷
你有权收回房子,租金按合同约定算;你起诉可把现租户作为第三人,他人走了还有现租户在没关系。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虽然未约定不得转租但是法律规定了, 你可以解除你和A之间的租赁合同,你和A之间的合同解除了,A和C之间的合同也就无意义了。A必然要承担对C的违约责任。
2.金钱的事可以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每月多少钱,他占用了多长时间来主张。
3.在诉状中要求解除合同、腾房、承担经济损失(按开始占用之日至腾房之日期间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