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与朋友开家餐厅,经过查找,看中一家正在经营的店铺,该店铺转让费用为46万元,包含今年至8月份的房租,房屋产权人不是现经营者,但我方已向现经营者交纳了10万元保证金,现经营者承诺待店铺租期到后,保证我方与产权人按11万元每年租金价格签订合同,期间我方承诺一星期内付清余款36万元给现经营者,但后来慎重考虑后认为,现付现经营者80%转让费,留20%转让费用待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正式合同后付清剩余的20%款,现经营者不同意,说我方已答应在一星期内付清所有转让费,如若到期未付没收10万元的定金,还要赔偿在此期间为经营和为腾店出让的设备等所带来的损失。我们也还想继续租赁该店铺,也会按约定发给现经营者46万的转让费。 请问任律师,我们该怎么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我于2010年3月26号转让一学校商铺 可是到了2010年7月份时学校要取消餐厅里所有商铺(除餐饮外)。这样我们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呢?再有我们当时和转让方签了一份合同:经双方协定甲方将外事学院南校区叁餐厅二楼一号商户经营权从2010-3-26日起转让给乙方。双方须遵守以下条款:甲方以现金人民币30000元整转让给乙方.二乙方先付
商铺是私有资产,原承租人在未到期时转让于我并收取我转让费15000元.商铺年租费13000元,店铺还有六个月到期.原承租人知晓房东到期后要收回商铺,却不告知于我。房租到期前一个月房东通知到期收回房租,这算不算原承租人欺诈.商铺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在原承租人与房东签定的合同中归定:承租人在通知房东的情况下可以将商铺
店铺租贷合同纠纷我们租了一个店铺,现在想终止合同,但是他不肯退押金,我们可以终止吗合同上第4条:在签署本合同时,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电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
本人承租了一商铺,(转让费5万), 出租方交物业公司出租的. 今年到期,因物业公司和业主有租金上的矛盾,业主想到期后把档铺收回.转租给熟人, 问:如果业主收回档铺,我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优先承租权是否可延用, 如果业主收回后转租给别人,我的权益有哪些> 我的5万岂不是冻过水? 跪求高手指教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