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劳动合同也缴纳社保而申请的劳动仲裁,可以用无风险代理的
因未签劳动合同也缴纳社保而申请的劳动仲裁,可以用无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给律师吗?
情况如下:我08年5月5号由南京一家超市派驻至杭州新超市开张筹备(这两家超市属于连锁超市,是同一个总公司),08年5月份就至杭州开始工作,杭州超市营业执照为08年8月办理下来,所以杭州超市与我们的合同是08年8月签起的,因此,08年5月、6月、7月,这三个月杭州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合同并未给我交养老保险及公积金。 问题:
律师你好! 公司在本人试用期8,9,10这3个月期间未交社保且未签劳动合同,口头协商时又拒绝补缴,于是本人一怒之下在12月初写了主动要求不交社保的申请书以准备随时离开公司,但后来得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我这种情况现在(2月)还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能仲裁的话,我可以主张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国企未签署劳动合同,只签了临时劳动协议书,且不缴纳医社保,我可以直接离职而不用提前申请吗
国企未签署劳动合同,只签了临时劳动协议书,且不缴纳医社保,我可以直接离职而不用提前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