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台轿车在网上发布然后出售了给别人(他有广州指标)。广州人过户给广州人。本月3号那天我跟买家双方和代办中介一起去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他的过户回执提示他本月16号之后可以去选号上新牌)不过我们之间当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和交车时间合同。那天下午办完过户手续后他给了我钱,我给了他轿车开走了。几天过去
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未到期,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如果不算试用期不到半年,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也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以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要我离职,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5月中旬,我与公司的合同到期,现在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公司方面给出的签订方案是这样的:合同签订仍是与之前的公司双方签订,但签约之后便将员工外派,时间不定,综上所述,我不想与公司继续签订合同,那公司方面能否给与我相关补偿?
付律师: 您好! 我是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现在在深圳宝安区这边一个培训机构工作已经有两个月了。三天前,我们提出辞职,公司没有回应并且一直拖着。于是我们今天去找了劳动办,结果发现合同中有陷阱,即没有明确列出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办说这样的话便视为无试用期,也就是说需要一个月提前申请辞职。但我们要回校毕业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相应社保,辞职时应该给予我什么补偿
我主动辞职的 没办法的事 都那么排挤 不辞职也不行了 做的是出纳 谢谢了 我这点不懂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公司为了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公司出资80%,员工出资20%帮助员工购买了商品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员工的名字,请问在这个时候,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个合同,证明此商品房公司出资80%,员工出资20%,若员工违反双方约定条款,公司可以追讨,收回此商品房.可以吗?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若无效,那有什
律师你好。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去年二月份,我还是在校生 在公司实习与其签订了培训协议为实习期6个月,然后需在公司服务期三年,但是实际实习时间未满6个月(实际时间为4个半月) ,实习结束后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在公司工作三年, 学校并未参与。 培训只是在公司内部进行 , 并未进行专业培训 。 实习结束后,与公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