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要离婚关于房子我们现在住的是他们盖的也就是我们现在一起住的房子他们要离婚了有我们的吗? 如果没有我们不就没地方住了吗。
您好,我们这里是旧城改造。公公婆婆把他们的36平米地皮平分给三个儿子,并要求房子造好后,每人给他们一套用来居住和出租,而且还要每个儿子给他们10万元的补偿费。(这些内容我是不同意的) 同时,他们之间还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要求每个儿子每月给两个老人,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费。(同意) 请问,签订赡养协议
爷爷奶奶膝下有三儿一女,我爸是老大,家里就我一个孙子。其他儿女生的都是女儿。都有各自的房产。爷爷奶奶过世未留下遗嘱。而且大家都尽职尽责的照顾爷爷奶奶后生。我的信息在奶奶的户口本名下。请问爷爷奶奶的这套房产应该是属于谁的。或者说应该如何分配
2005年,我奶奶将产证上只有她名字的产权房过户给了我,我父亲,和我母亲。今年1月的时候我爷爷以不知情为由要求取消过户,起诉我们。后经过我们和爷爷的沟通,在3月份开庭的时候,爷爷当庭说知道并自愿将房产过户给我们了。房产属于我们家。在法庭上的要求就是能在房子里一直住到百年,我奶奶也是这个意思。我们都同意了。
我有两个户口,一个户口突然被注销了。我想问问,我在81年的时候国家分配了土地给我,但是那个户口被注销了。房产要怎么分配?那些土地还可分配吗? 很奇怪,那个被注销的户口上,只有我和大妹妹的名字被注销了,小妹妹的名字却还在。这是有人蓄意修改?还是自动注销的?
我姥姥和我姥爷名下有两套房产。我妈在一岁的时候,随我姥姥改嫁给我姥爷的。我姥爷在结婚前无其他子女。我姥姥与我姥爷婚后有两个儿子,但先后去世。我大舅先去世,然后是我姥爷去世,后来我二舅也去世了。我大舅留有一个女儿,我二舅留一个儿子。现在我姥姥病了,由我妈照顾。请问以上两套房产由法律如何分配? 在我姥姥
当年我父母从私人李某(化名)手里买个一套铁路的公房当时只买了居住权房本上仍然是李某的名字没有过户,后来我父母离婚我和父亲仍然在这居住几年后我父亲和我现在的继母结婚在这住了几年后搬到另一个城市我继母花钱买了一套房子为报取暖费房本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由于当时房子是他买的她和我父亲立下协议我父亲只有居住权没
15年前与一中国籍女子在中国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2001年与2006年在中国购置两处商品房。生育一男孩抚养于中国现6岁。夫妻因长期分居两地,一年前已在国外协议离婚。对于婚后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等事当初也已商定了书面协议。一处房产归于本人名下。由于当初购置房产时产权证都只写了妻子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工作关系至今为止
房产证的名字在母亲去世之前就写的是大哥的名字,但是这房子又是哥俩的,我是老二现不在这所房里居住,大哥没用亲生儿女,他在50岁时才结婚娶的是已经有儿女的媳妇,现在大哥过世了,这个房产该如何分配 这个房产侄子可以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