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一个月起诉离婚,十月份调解离婚。应按那个规定分割房产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一个月起诉离婚,八月实施,十月份调解离婚,法院却按旧规定分割房产。 问题1: 女方婚前首付,女方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按照就规定,以共同财产分割,这样合理吗 问题2: 分割时,只把首付款和未还清的贷款除掉,剩下的平分。这样对吗? ___ 没有考虑5 年的增值问题
请问在一般的情况下 1、在婚姻中的过错方(如有外遇),在离婚时是否还能被分到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2、现有夫妻财产的主要形式是现在的住房(无按揭),如果现在不打算买房,请问这该怎么分? 3、现有家庭的存款和股票该怎么划分双方分割的比例?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就等于自动放弃婚姻? 5、在法
我是再婚,婚后4年在男方家一起造了房子,因为他有婚外情而3次起诉到法院跟我离婚,在第3次起诉法院离婚时,在离婚书上我也同意离婚并且签字了,他补偿我7万,可没有写上房子的分割,那我现在还可以起诉房产分割吗?
婚姻期双方工龄购房,离婚后男方个人取得产权证。如何分割房产?
婚姻期间,双方工龄购房改房一套。房子属于男方学校分房。离婚后的第一年男方自己在未通知前妻的情况下办理了产权证,又再婚了,将产权转移到现在的妻子名下全部所有。这种情况下,前妻要想追回产权还有可能性吗?如果产权追不回来是否还能得到赔偿?请律师帮助回答一下,帮帮我出个主意。谢谢。
法官不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就可以判决离婚吗?
我在离婚二审和终审时就给法官提供了对方隐匿的财产证明(是地产公司股权723万占公司32%的股份,在一审离婚起诉时的前一个月他就把股份转出去了,在我们提供了股权证明后,他又把地产公司32%股权转回到他名下了.),在一审和二审时对方起诉离婚时都没有提起地产公司的股权证明,但是在判决时法官以有争议为原因不予分割(对方说是别
律师好,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男方将房产全部留给女方和孩子,将来假如男方老人会因为养老问题起诉,那法院会把房产重新分割吗?谢谢!!
1,如何理解《婚姻法》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老年再婚者婚内强求财产分割,不分割就起诉离婚是否
我是一名七旬老人,中共党龄47年,五年前再婚,再婚前女方提出其女儿上大学无钱交学费,我欣然应允。婚后三年我的朋友赠我250万元,但未说明赠与我个人,再婚妻子则强求平分这笔款,说这是婚后“夫妻共同改产”,我不同意分割,再婚妻子便起诉到法院,并弄虚作假出假证诉求离婚并分割这笔款。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
新规定的婚姻法:婚姻内买房,房产只登记一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务财产
我们结婚十年,现在准备买房,钱是我们共同出资,但房产证只写老公名字,付房贷的卡也是他的,这房子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