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8点左右,我在公交车站从等候区走到上车区路过非机动车道的是火,被一辆飞驰的电动车撞倒了,后经经过120送医院,最后确定是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颊擦伤,嘴肿且破开流血,腿上多出擦伤。第二天因感染发低烧去医院挂水,共花费2000多的医疗费和检查费。现基本结痂。交警定则,我侵占了对方的非机动车道,对方在公交站
一辆电动车把我撞倒,小腿骨折没动手术,医药费对方出了8000元,第三天对方就不出面了,也不拿钱,我还在医院里治疗。我该怎么办?怎么向对方索要赔偿?
正月16,我爱人在丰产路经五路上被一辆拉货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并拖行10米远,后经路人阻拦停车,但是当时就不愿意出钱,甚至想跑。后经过110处理,先把对方的车和人暂扣。 到医院,拉货的三轮车交了30元拍片钱,再不掏钱。本着先治病的原则,我们先掏钱治病,警察也劝我们先治病。直到今天拉货三轮车未打电话询问病情
我 跟我 妈妈在 人行路行走...前方来了个电动车..电动车前方挂到我 妈妈腿..车把挂到我 妈妈胳膊上...结果自己摔倒....她说我 妈妈不 看车..她让我们赔她医药费.还让我 们给 她修自行车...后来我 打了110.我 问问那个阿姨用叫救护车吗..她说 叫个说 腿动不 了 ..交警来了了解情况....我们做好笔录就去120急救中心了.. 现在
4.20日我开电动车去上班,,我看见我的右手边站了个老人,,,我急忙往左,突然拿老人跑了过来,一致我撞上了,,至他骨碎,动手术要4WRMB,,请问,这是我全责?还是双方分担!!求好心律师帮忙下,,谢谢
我弟酒后骑电动车(还载2人),刚好撞上横过马路的一辆电动车,车主脚骨折了,然后我弟就跑了,后对方报警捉到了,民警要求赔偿全部治疗费用私了。(现还在扣押拘留)请问我们要这么处理?
本人骑电动车撞人,责任判定为同等责任,赔偿划分为6、4划分,本人为6,被撞者为43岁女性,被撞人住院23天,三处骨折,其中两处为保守治疗,一处为钢板内固定手术,现已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为3个月,请问以后的赔偿中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本人应赔偿的金额是以上各类费用加到一起的60%吗?另外对方要伤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