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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

电动车撞人 本人骑电动车撞人,责任判定为同等责任,赔偿划分为6、4划分,本人为6,被撞者为43岁女性,被撞人住院23天,三处骨折,其中两处为保守治疗,一处为钢板内固定手术,现已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为3个月,请问以后的赔偿中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本人应赔偿的金额是以上各类费用加到一起的60%吗?另外对方要伤残评级是否应等三个月以后,本人赔偿的误工费是算至三个月还是至钢板取出?被撞者为农村户口但是有一年以上的暂住证,伤残赔偿时是按农村纯收入算还是按城镇收入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perh……(福建)
提问时间:2013-05-04 19: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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