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12年,2008年离婚4个月后复婚,现有3套住房,一辆汽车(是借我父亲的钱买的,有借据。)住房两套是平房(平房是他父亲的名字)改造分的(现在是我丈夫的名字),还有一套住房是公社按人口分的,也是我丈夫的名字。他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我一直上班。现在他整天彻夜不归,还要跟我离婚,还说房子都是他的,我什么也得不到。想问问,我若同意离婚应该能争取到什么财产?希望能尽快得到帮助,谢谢!
律师你们好:我是上门女婿,在一年前爱人就把财产转移了。去年我们俩贷款给她家盖了35间房,以我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在她村3月又交了10万已她母亲的名子,因为每户一套,她母亲是户主,又买了一套房,买今年一月把房买了,把我们的一套复式房买了,家里的经济全是她管着,股票,基金。合股租的厂房租赁费她也收了,存款
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各位律师,如男方父母在购房时,没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但在购房1年后,小夫妻闹离婚,男方父母和男方私下临时写一个当时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字条,来规避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那请问这字条有效吗,作为女方我根
我是2008年8月29拿的结婚证,我老公在婚前花了55000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把尾数13000付齐了,在2009年1月拿到了房产证,但是他背着我在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想问的是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我应得的那一部分,我可以告他财产转移吗,如果他把房子卖了,我该如何维权呢,请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后妈由于我爸爸投资失败要求离婚,投资的项目后妈不知道,家里的房子是拆迁的还建房,他们的夫妻关系是在房屋拆迁之前确定的,同时房子也由于我爸爸的户口迁入还多增加了一个人的居住面积,他们现在还有毛巾生意仍然在进行,但是由于管理的问题没有设置会计,帮忙打理毛巾生意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后妈这边的亲朋好友,并且
我和前妻于2005年离婚,当时财产(存款)进行了协议平分。但是办完离婚手续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此期间,我们又共同拿出各自的积蓄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建的这栋三层楼房,因为我们的钱不够,还从我父母家里借来了一部分,又在2006年四月份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2005年离婚前,我们已经育有一个小孩
我的爱人就喜欢钱,把钱看得很重,对我妈妈不孝顺,对我也不是很细心,就是每天想挣钱,和别人去攀比,也不管我和孩子,爱人的家里人也总量参与我们家里的事情,买的房子不是我们的名字,车也不是我们的名字,我想问问离婚后我能否分到一些,谢谢了
1.婚前有平房一处我的名2003年12月结婚登记07年动迁分得房产一处09年办的房照我的名 2.03年9月在老丈家盖364平房子06年房照下来办理的赠予公正,老丈夫妻都签字了。(内容1.我老丈赠与我300平,此房现在无法过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老丈协助我办理过户,或在动迁的情况下协助我办理动迁手续。2.此赠与合同为无偿赠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