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字条 离婚财产分割
要能证明是在赠与后写的字条。 如果能赠与后写的字条,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赠与之时没明确表明是赠与儿子的,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应该无效。 建议您委托律师面谈,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电话:1370102016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615室。
一般无效,建议详谈。
目前法院一般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