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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要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女方提出离婚,现怀有身孕9个月。女方提出给予她部分钱后,不要求分割其他财产,并且孩子由她抚养,从今以后不和南方要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也合法吗?还有如果这样的话我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上怎么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F5220(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0-07-17 12: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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