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买了一个农村小院,现在对方已经把我起诉到法院,估计判决合同无效,问题是我怎么向对方要赔偿.现在海淀法院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内容大概是买卖双方享受土地增值款买方占七成,卖方占三成.我不懂得这三、七成怎么分?这土地增值是怎么算的?我原来给他那25万元买房款是不是还要还给我?假如现在这房子评估价150万元,他占三成也就是45万元,我要房子我再给他25万元。如果房子归他是不是他给我105万元我把房子还给他就行了。请您给我解释一下。
我是04年4月买的一处二手房,当时房主说他正在办理产权证,已向单位交了购房款12000元,于是我将7.5万元的房款交给他,余款2.5万元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待房证下来后办完过房再补交.这样他将房屋交付我使用.2005年8月,他到法院起诉我,认定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无效,并说产权证办不下来,他们只有1/4产权,单位有3/4产权,并且他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请问这款条例出自哪里
甲于1997年购买乙的平房一间,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由居委会盖章证明,但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后不久当地政府将该房屋所在地划入开发区拟拆迁,故无法办理过户登记。2001年甲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但未报批,后缴纳了罚款。请问: 1.甲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2.如甲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
我在大兴农村是农业户口,大约在98年在本村买了邻居一个院子, 后来又卖给了内蒙的一个人!现在由于拆迁问题我想把这个院子要回来,还可以吗?如果可以是不是要作出赔偿?具体是怎么赔偿?如果我要回来以后我以前的这个邻居还可以把这个院子要回走吗? 当初我买个房子的时候邻居把房产证(是以前的那种老房产证)给我了,现
我家房子在2002年因为个别原因转让给本村村民,只签订了转让协议,没经过村委会,只让邻居作证了,也没做过户什么的,而且协议上说如果双方那方反悔,按双倍价给对方 现在我们想把房子要回来,能要回来么 还有买我家房子的那人在我们村本来是有宅基地的,而且我们没有办理房屋过户
我是 西安雁翔路黄渠头的。我 想 咨询一下,我 村现在 拆迁,说一人15万元,可是听说里面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 有 过度费,等等其它费用一扣到我 们手里就 一点都吗有 ,三年以后回来还 要每平方交300元,这样是否合理
我和对方在2002年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价款25万元,我付给对方全款,对方将房屋给了我,相互9年间没有任何纠纷,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请问律师在我们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还给我签订了一承诺,内容是如果他反悔付给我购房差价款20万。现在时隔9年房屋价格涨了好几倍,我可以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按照现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