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份.在朋友A君工地(承包XX公司分包工程)帮忙干出纳与仓库工作。至2006年4月份。 2006年4月份,A君曾在分包工程的XX公司在某市中标了:某市X工程。A君将本人介绍至XX公司工作,做出纳,收料,采购。2006年7月份.XX公司在某市中标厂房土建工程.其间XX公司经理对本人说加入公司进行出纳工作。2006年8月XX公司经理购置一辆汽车,从此本人又成为汽车驾驶员.2007年1月XX公司又中标某市改建工程。2008年XX公司中标某市治理工程。一年到头无节假日。 2008年9月12日,中午同XX公司经理市酒店陪领导吃饭.下午17:00左右从某工地出来,在市北国道,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被送至市医院抢救。交通责任任定对方全责,我方无责。 从治疗至今,XX公司未曾垫付费用,目前治疗费用已20万。 本人与XX公司未曾签署劳动合同,但实计已超越二年工作。 此交通事故,本人左大腿粉碎性骨断,右脚五脚指严重性错位,右骨盆骨裂,脾摘除,肝碰撞性裂,腹腔破裂,内出血等等。。。 现在找他们。。他们都不理不问。就说没钱。。 请问如何打官司。。。。。 急求。。。。。。。。。
张家口的国企以执行市政府文件对企业进行“破产改制”,伤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申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理由都是企业破产执行的是政府文件不便于介入。难道政府文件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近五年时间,公司从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从未购买三金等保险福利。今年五月底将本人无故辞退并未发放五月工资。此事应该如何处理,希望专业分析 如果公司应当补发双倍工资,时间是从进公司第一个月算起还是有相关时间规定
是到初级法院的起诉书,不是上诉书 诉讼请求是否是写 判定撤销被上诉人要求的工资xx元 还是写 判定撤销劳动仲裁xx号判决书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又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家
企业非法无理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一审、终审法院判决即:1、恢复劳动关系。2、补发停发的工资及福利待遇。3、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理不睬。现已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令发了还是不理不睬。央企真的大于法律吗? (四年多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