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09年农历2月15日的杀人命案,判决人民币121535.9元,限一个月内付清,杀人凶手带有精神病判无期徒刑,目前得到法院的判决只是一张纸。请向尊敬的各位律师咨询。 现已申请执行局,但是执行局给我的说法是判决是他老婆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现已她老婆已经60岁的人了,执行局说她没有钱,不管她儿女的事。请问赵律师我该怎么办? 这件事出现在我家是很不幸,我还是刚满20岁,家中奶奶是个双目失明的人,瘫痪在床,还有一个16岁的妹妹智力残疾。爸爸的身体也不好,经常生病在床。我不懂法律,只有向社会的好心人咨询求问。
我是江西省井冈山人,夫妻户口均为农村户口。 09年9月份拿的结婚证(合法),现已怀孕6个月,在我们要求拿《一胎生育证》时,政府人员要求我们缴纳300块钱保证金,以保证在生育完后3个月内进行上环或者节育手术,否则保证金将不会退还。如果不缴纳这300块钱保证金,我们无法拿到《一胎生育证》,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事件经过及理由: 1事件经过: 1.1事件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010年04月22日20时许(即将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女教师程某在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9年级(重点班)上晚自习课,突然感觉头晕、肢体颤抖、胸闷、呕吐等症状,立刻向该班学生求救,请该班学生将她送至其办公室,该班同学于是将女教师程某送至教师办公室,教师
事件经过及理由: 1事件经过: 1.1事件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010年04月22日20时许(即将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女教师程某在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9年级(重点班)上晚自习课,突然感觉头晕、肢体颤抖、胸闷、呕吐等症状,立刻向该班学生求救,请该班学生将她送至其办公室,该班同学于是将女教师程某送至教师办公室,教师
江西省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女教师程某在课堂上突发脑颅出血致残
事件经过及理由: 1事件经过: 1.1事件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010年04月22日20时许(即将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女教师程某在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9年级(重点班)上晚自习课,突然感觉头晕、肢体颤抖、胸闷、呕吐等症状,立刻向该班学生求救,请该班学生将她送至其办公室,该班同学于是将女教师程某送至教师办公室,教师
对省劳动鉴定作出的玖级伤残的结论不服,按国家标准GB/T16180-2006分级系列规定我的伤残应该在七级或更高,那现在我该走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您好,我家有位亲戚在九江打工,主要从事建筑类工作,去年年底时其眼睛不小心受伤,经过南昌那边劳动局鉴定后,伤残等级为9级,请问一般江西省内的赔偿标准为多少?
因2009年农历2月15日的杀人命案,判决人民币121535.9元,限一个月内付清,杀人凶手带有精神病判无期徒刑,目前得到法院的判决只是一张纸。请向尊敬的各位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