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江西省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女教师程某晕到在课堂上

江西省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女教师程某晕到在课堂上 事件经过及理由:
1事件经过:
1.1事件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010年04月22日20时许(即将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女教师程某在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9年级(重点班)上晚自习课,突然感觉头晕、肢体颤抖、胸闷、呕吐等症状,立刻向该班学生求救,请该班学生将她送至其办公室,该班同学于是将女教师程某送至教师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其他老师见状旋即向该校值班领导报告,该校值班领导徐副校长,吴进主任(该校党支部书记兼教职工委主席、政教主任)得知情况当即赶至程锦仁老师所在的办公室了解情况,二位校领导目睹到女教师程某呕吐和抽筋等状况,了解到程锦仁老师家属联系电话后,立即拨通告知女教师程某在校的突发情况,女教师程某家属请求校方立刻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进行救护。徐副校长,吴主任见程锦仁的症状愈发严重,安排该校校车运送女教师程某前往当地120急救中心进行救护。
该校校车运送女教师程某抵达当地120急救中心后,二位校领导将女教师程某送至乐平市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办公室并挂号后,女教师程某家属也同时赶到,发现女教师程某左手左腿抽筋,左眼瞳孔扩大等症状,门诊急诊值班医生做出初步诊断为中风后,一并将女教师程某送往住院部做CT进一步检查,通过CT影像显示女教师程某右前额内有血块压迫其脑神经造成中风,住院部值班医生得知CT诊断结论,当即告知其家属,其病情极为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且该院不具备做该病的手术的条件,可以考虑转院进行抢救。于是,女教师程某家属决定将其送往省城进行抢救,请求当地急救中心已与支持将女教师程某送至南昌进行抢救,该急救中心亦适时支持配合其家属送至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抢救,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校领导当时未安排人员偕同前往南昌进行急救。
1.2 抢救措施
次日00时30分,女教师程某及其家属抵达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对女教师程某做了医学病理检查,办理了入院手术后, 03时15分左右至06时30分,对女教师程某进行了开颅取除颅内淤血手术,期间其家属连续3次收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对程锦仁女教师程某(32床)家属发出了《病危通知书》并要求签字,在由于救治及时,目前女教师程某病情趋于较稳定并于5月10日晚再次进入乐平市人民医院内二科39床住院康复治疗。
1.3手术后校方的行为
女教师程某抵达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外科32床救治至迄今,景德镇市私立洪马中学未对其进行任何探视和慰问行为。期间女教师程某家属鉴于其病情的严重性先后多次向该校提出以下请求:一是请求校方暂借部分治疗费用;二是请求校方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申办其工伤;三是要求校方对其病情事发的经过和原因分析进行调查材料。但得到该校方答复是不借女教师程某老师的医疗费用,学校不会开此“先例”,并告知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进行索取校方的赔偿,5月10日下午信访人及其家属由于已无法再承担治疗费用,将信访人运回本地继续治疗,期间经市公安局,市教委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该校只缴纳了继续治疗入院款3995.00元,该费用现早已用完,乐平市人民医院的《催款单》如雪花般纷至沓来。
   鉴于上述案由可否认定或视同工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pcjr7……(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0-05-19 23: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